关于转发省、市局《关于印发开展“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大队、培训中心:
现将省、市局《关于印发开展“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围绕省局部署的五项工作重点,并根据各自实际,结合分局开展提升执法能力、创优大环境活动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有部署,有计划,有声势,有影响,有成效。期间,分局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赴各单位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各工商所请于6月25日前报分局经检大队。
附件:1、省局《关于印发开展“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2、市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开展“红盾双保”
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
关于印发开展“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第一季度,省局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和农资商品准入管理、农业生产资料为整治重点的“红盾春雷”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大要案件,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配件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合同欺诈、无照经营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章行为,巩固“春雷行动”成果,根据省局党组全年的工作部署,省局决定从2007年4月28日至6月30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保健康、保安全“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现将全省《开展“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开展“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开展“红盾双保”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红盾双保”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红盾双保”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执法监管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监管为民理念,紧紧围绕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保健康、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实现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假冒劣质食品、伪劣建筑材料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食品集散地、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巡查力度,重点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以假劣商品冒充真品的现象(烟、酒、营养保健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的检查力度,对生产和销售劣质熟食品的窝点,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突出查处假冒仿冒名优食品注册商标、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市场的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市场中制售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违法行为,打击该行业中的虚假宣传、虚假标注、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各类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尤其是无证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
(二)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推动诚信江苏建设。加大对房地产销售、中介服务、农业购销等合同的监管力度,坚决处理和纠正各类利用格式合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检查农业龙头企业的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扶持农业合作组织,规范农药、化肥、种子等示范文本的使用情况,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国家级和省级“重守企业”典型事例的宣传活动,推动诚信江苏建设。
(三)加强食品检测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一是加强农资商品和集贸市场食品监测。针对当前消费热点和季节特点,4-6月份,在全省开展农资商品质量专项监测,尤其要突出种子、农药、化肥和农机具等商品的监测,及时发布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六一”前,省局将统一组织以儿童食品、奶制品为重点的农村食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对监测出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二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以“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为重点,开展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的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三是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积极推进农村市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四)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生活用品,作为监测的重点内容。一是选择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以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商品,消费者、有关组织投诉问题比较集中的商品,拟确定食品、小家电、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农资、洗涤用品、化妆品、通讯器材、粮油产品、服装鞋帽等4000批次左右商品作为2季度的监测内容。二是监测的场所和地点。根据抽查的内容,监测将在全省各种营销渠道进行,抽查场所为批发、零售企业,专业市场、综合市场和集贸市场,连锁店、超市、宾馆、饭店、美容美发店等。三是监测的时间。拟于5月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四是监测的处理。把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与查处违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质量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商品质量状况,严厉打击和震慑不法经营者。对经质量监测不合格的商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将监测结果录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相关媒体定期曝光,以警示经营者,指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
(五)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社会监督。全省各级消协在此次“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中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是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新闻媒体,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可能危害消费健康、安全的商品或服务,通过暗访进行调查取证,发现问题的,立即要求问题产品撤柜、相关服务项目暂停并进行整改,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二是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难点以及一些新兴消费领域,组织具备专业知识、热心维权事业的行业专家、学者点评,促进企业自律,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选择某些消费领域开展消费体验活动,通过亲身体验,揭示消费陷阱,从而警示消费者注意防范,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四是紧密配合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在消费调查、消费者投诉、工作检查中发现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披露、公开批评。
三、行动步骤:
(一)启动仪式:4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红盾春雷”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公布典型案例,宣布“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开始。
(二)动员部署:2007年4月28日—5月11日。各级工商部门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整合执法资源,排查线索,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三)行动时间:5月12日至6月底。各地根据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和整治重点,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省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勇同志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陈国庆、王建和、谭阿宁、吴永才、束长生、居苏生为成员,统一领导、指挥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公平交易局,陈国庆任办公室主任,牵头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督查、宣传等工作。各直属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按照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执法行动计划和措施,务求扩大专项执法行动的影响,形成执法声势。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提高经营者和全社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倡导诚信经营理念,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执法环境。二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经营者树立以守法诚信为核心的经营观念,遵守公平竞争的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标本兼治,长效监管。要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县以上登记机关和工商所属地监管双轨制,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切实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口,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企业分类监管,进一步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充分运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建立的严重失信“黑牌”企业数据库,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
(四)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各级工商机关要注意整合执法资源,加强各直属局之间、上下级之间和本级部门各业务处室之间的沟通协调;要主动加强与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跨地区和跨部门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加强督查、做好总结。专项行动期间省局将派出督查组,分阶段、分地区对各地开展专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及时有效地进行检查。
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红盾双保”专项行动,注重社会效益与工作成效相结合,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逐项进行对比评估,从而确保此次专项工作取得成效。各地于7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的总结和典型案例,报省局公平交易局。
附件二:
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开展“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开展“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围绕省局部署的五项工作重点,并根据各自实际,精心组织,确保“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有部署,有计划,有声势,有影响,有成效。期间,市局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赴各单位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各单位请于6月30日前报市局公平交易处。
附件:省局《关于印发开展“红盾双保”专项执法行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