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州工商局农村食品
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经检大队及培训中心:
现将《常州工商局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常州工商局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3.查获假冒伪劣食品情况统计表
4.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5.农村市场经营主体建立责任商品制度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附件1:
常州工商局农村食品市场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34 号)和省局《关于深入开展“红盾四季行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工商〔2007〕17号)要求, 为全力打造“服务型、监管型、法治型”工商,落实市局党组提出的“履职尽责、优化服务,强基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方针,现就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工商系统2007年工作意见》和《市场条线2007年工作意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责任落实,全面绩效考核,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为建设平安市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将抓好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把监管资源向农村倾斜,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好转,监管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同时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督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引导农民科学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整治重点
(一)加大清理食品主体资格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退市行为.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开展场厂、场地挂钩和创建放心食品店、放心食品市场等活动,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二是继续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按照市场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的办法,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及时发布真实可靠的监测信息,正确引导和警示消费;三是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对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实行分类监管,提高食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退市,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各直属局、城区分局都要建立示范市场、示范经营户,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突出消费者申诉举报强烈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一是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二是以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三是以法定节日安全检查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四、具体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2007年3月至4月)
(一)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各地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健全完善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材料。
(二)3月中旬结合“315”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举行“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宣传周活动。
(三)各单位在3月23日前将第一季度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市局市场合同处王木耀邮箱。
(四)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各单位要帮助协助市场、经营户制定农村食品监管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五)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的巡查力度,主要是粮、油、肉、酱油、食醋、饮料、糕点、酒类、豆制品、奶制品及儿童食品、保健品等重点品种食品,迎接省、市局4月中旬的督查。
第二阶段(2007年4月下旬至7月下旬)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市场食品质量的定向监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局和市局的市场抽检工作,按照品种要求,提前踩点,保证抽检工作顺利进行。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及经营户要及时、依法查处。
(二)开展农村市场安全示范店活动。各单位要树立3个以上示范店。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食品质量信誉卡、食品质量责任书)制度。
(三)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清明节”、“五一节”、“六一节”、“端午节”为重点,开展儿童食品、腌制品、保健食品检查。
第三阶段(2007年8月上旬至10月中旬)
(一)对农村市场经营者实施分类监管制度。对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守法、诚信经营者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重点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的监管执法,要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利用快速检测等方法对农村市场食品进行检测。各单位要发挥工商流动检测车的作用,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巡检。
(三)为迎接国家工商局组织的省际间交叉检查,市局将组织直属局和城区分局间的互查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工作。
(四)认真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各单位在10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局市场合同处王木耀邮箱。
五、要求
(一)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各单位必须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并上报市局市场合同处(3月25日前)。每月18日前上报《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表一)和《查获假冒伪劣食品情况统计表》(表二);2007年10月28日前上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表三)和《农村市场食品经营主体建立查验商品制度情况统计表》(表四)。
(二)各单位要成立“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场科、监管科牵头,会同相关职能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出成效。
(三)明确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条线指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
(四)落实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抓好自查自纠,健全各项自律制度。
(五)各单位要上报2-3个违法典型案件,以及开展农村市场后安全示范店试点的企业或个体户名单。
附件2
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表一)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单位
数量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食品经营户
户
检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
各类食品市场
个
取缔无照经营户
吊销营业执照
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窝点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件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
销毁制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数量
称送司法机关案件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注:此表由各直属局、城区分局于每月18日前,以邮件形式报送市局市场合同处王木耀邮箱。
附件3
查获假冒伪劣食品情况统计表(表二)
(公斤)
价值
(万元)
查获假冒伪劣
食品总量
其中
包装食品
散装食品
其中:
农产品
水产品
畜产品
其它
粮
糕点
油
儿童食品
肉
保健食品
蔬菜
调味品
禽蛋及其制品
干菜制品
奶制品
冷冻食品
豆制品
生鲜食品
饮料饮品
腌制食品
酒类
干果坚果
月饼
附件4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表三)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县(市、区)工商局
工商所
已建立相应制度单位数
食品准入制度
市场巡查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预警与应急预案
其他
报送方式和要求: 2007年10月28日前,由各直属局、城区分局以邮件方式报送市局市场合同处王木耀邮箱。
附件5
农村市场食品经营主体建立查验商品制度情况统计表(表四)
制度名称
农村食品经营主体总数( )其中
合计
已建立的个体户数
已建立的集贸市场数
已建立的批发市场数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购销台账制度
质量承诺制度
协议准入制度
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食品退市制度
报送方式和要求:2007年10月28日前,由各直属局、城区分局以邮件的方式报市局市场合同处王木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