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意见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经检大队及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会的有关精神,分局决定从11月1日至11月20日,用20天的时间,再次针对我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现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辖区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从全面推进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切实保障消费安全、促进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针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食品安全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责任追究体系,切实提高我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标准
一是开展食品经营主体清理检查工作。各基层工商所要采取经济户口查询和实地逐户排查相结合的办法,真正摸清辖区食品经营户底数和经营状况(是否经营食品,是否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照经营,这一点仅从经济户口很难反映出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分类分重点列入监管。严把食品经营者准入关,加强食品经营者的准入规范,严格食品经营者的证照管理,做到证照齐全、人照相符、亮照经营。
二是进一步实施“两图一书”网格化监管模式。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将所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监管责任区,落实具体监管责任人,实施“两图一书”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是要再次对辖区内的市场、商场、食品经营店全部巡查一遍,做好监督检查记录。要做到工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与市场企业100%签订《市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市场企业与场内食品经营户100%签订《江苏省食品安全责任合同》。同时,加大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的力度,对无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
四是集中开展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要积极监督和引导经营者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法定制度,使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品经营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三、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各单位(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层面高度重视本次工作,做到多方动员,全局参与。建立分局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全体抓,机关科室齐参与,基层工商所强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分局领导要下到各联系点现场检查指导;各机关科室、大队要抽调人员积极配合各工商所开展工作。对本次行动的各项措施,分局做到即既有部署,又有检查考核,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检查食品经营主体做到区域全覆盖。坚持分级负责,辖区管理,在执法检查中杜绝按图索骥,决不允许按照电脑里的经济户口数进行检查,必须挨家挨户实地推进,不留死角。从今天起至11月10日,各工商所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发动、再宣传,并督促经营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到位,承诺书签订到位,对辖区内无照经营进行一次再清理,进一步摸清所管辖区经营户的情况,真正做到 “片区清、人员明”、“户口清、状态明”、“任务清、责任明”。从11月11日至20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再检查、再突击。进行重点“补课”,对督查组必经路线附近、高速公路附近商店、市场,要重点突击,重点检查,确保“确保2个100%”和“1个彻底解决”落实到位。同时,还要分别精心准备5—8家备检单位,以应对特别需要。
(三)规范流程,宣传到位。
各单位(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六个“一”的方式确保宣传到位。在整治过程中,做到向每个食品经营户发放“一份《特别规定》,一份《专项整治方案》,一份台账,一份指导书,一张宣传画,一张巡查表”。要进一步宣讲《特别规定》对经营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重点是要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企业亮照经营,杜绝无照经营。要做到经营户对《特别规定》中对销售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要求家喻户晓,对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家喻户晓,对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和内容家喻户晓,提高经营者法定责任意识。要把经营者亮照经营也作为本次行动中的一个重要宣传内容,切实提高食品经营户的持照、亮照经营率。
(四)明确责任,留有痕迹。首先要进一步明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切实强化市场开办者的市场准入管理责任,落实市场经营者市场准入把关责任制度,提高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等产品的清退制度。其次,各单位(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台账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采取措施,拿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留下痕迹。对于异地经营的违法违规企业,除登记市场外,均由监管单位给予处理后,及时告知发照单位。对于监管中发现经营企业违反《特别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要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向公安机关移送。
(五)整合资源,齐抓共管。本次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目标要求高,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沟通,整合力量,借力发力。一是内部通力协作,消保、监管、经检、监察等部门要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由消保科负责牵头协调,监管一科负责无照经营清理整治,监管二科负责市场食品经营户监管,经检大队负责突击检查并对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查处,监察室、法制科负责工作进度督查,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二是外部加强协调,要注意有效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特别注意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对卫生部门移交的新发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及时催办营业执照,对因其它前置审批不到位或其它原因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要及时提请相关部门或辖区政府予以清理或取缔。三是统筹兼顾,加强工作整合力度。要将整治行动与放心消费创建、五小行业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整合行政资源,确保各项工作相互渗透,有序开展,齐头并进。
(六)强化督察,立求实效
各单位要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强化对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具体做到“六看”。一看整治措施是否切合实际;二看工作布置是否及时;三看整治是否按进度开展;四看整治效果是否明显;五看各单位部门是否通力协作;六看整治过程中是否有渎职行为。分局效能办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1、各单位部门责任分工表
2、抽调服务基层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各单位部门责任分工表
主要工作
牵头部门
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
督察部门
牵头领导
台账发放及宣传
消保科
各工商所
其他科室
监察室
何平
无照清理整治
监管一科
经检大队
法制科
王福明
市场整治及宣传
监管二科
后勤保障
办公室
党红旗
信息、新闻报导
其他科室、大队
突击检查、办案
各经检中队
陈晓
便捷准入手续
注册科
任夷芳
附件2
抽调服务基层人员名单
党红旗 何 平 王福明 任夷芳 陈 晓 陈含明
任曦明 张和坤 陈建刚 蒋仕昌 刘国昌 张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