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局《关于开展保护
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经检大队及培训中心:
现将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单位要从政治的高度、从维护国家形象、办好08北京奥运会的高度出发,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专项检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
2、分局成立以王福明副局长为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与案例评析,消除认识上的盲区,创造积极的执法氛围。
4、除了通知中的重点商品检查外,还要针对被曝光的电动车与汽车装饰件等进行重点检查。
5、在检查中,注意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导,展示新北工商执法形象,发动全民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6、在每个阶段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3天内将小结与统计表以邮件形式报监管二科。
附件:1、《关于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的通知》
2、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