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基层站所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及经检大队:
为深入贯彻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年”活动,进一步推进“人民满意基层工商分局(所)”创建工作,现将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基层站所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意见》,力争各工商所在2008年创建成功。具体要求如下: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今年是创建“人民满意站所”工作的第二年,在2007年已有部分部门创建成功,这项工作也是新北区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年”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树立起大局意识和长效观念,认真总结上年的创建经验。各工商所要健全创建组织机构,修订具体的创建方案,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齐心协力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常工商新北〔2007〕48号文,对照创建标准,完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同时要把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有序开展,各科室要加强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确保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落实、双推进。创建工作将纳入年度考评中。
3、加强沟通、宣传到位。各工商所要主动与所在地乡镇(街道)沟通,对工商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举措和成效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渠道多宣传、多传递,营造社会对工商正确的舆论氛围。
附件:关于在全区基层站所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的意见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