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商进园区,服务促发展”活动的通知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更是我市、我区实现第一率先的决战之年。为实现区委区政府年初提出的“建设一流园区,实现跨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分局开展“工商进园区,服务促发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干在前面,干在实处”的指示,紧扣市局提出的“履职尽责、优化服务、强基固本、和谐发展”和建设高效、务实、形象、节约“四型工商”的工作要求,贴紧新北区园区经济发展的特色,依托“创优发展环境,推进两个率先”主题活动的开展,通过细化、延伸工商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能,进一步拓展工商服务领域,不断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实现与园区的良性互动,推动园区经济的高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分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活动开展,分局领导和各园区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分局相关科室、工商所负责人及各园区的联络员组成,注册科科长汤永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业务协调、横向沟通、对外宣传。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要从建立健全园区与工商之间的互动工作机制着手,在完善优化服务举措上下功夫,并借助媒体宣传力量努力为优化园区的投资环境、为园区企业的发展壮大搭建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
(一)建立健全良性的互动工作机制
1、建立分局领导与各园区负责人之间的联席会议机制。按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召开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在会议上互通工作信息、交流园区建设发展情况、通报工商部门的阶段性工作安排、介绍近期的政策和法规信息、商讨并拟定阶段性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2、建立分局科所与园区日常管理机构之间的定点联系人机制。分局依照属地原则落实各园区的责任单位和定点联系人,与各园区建立日常的联系制度,主要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制定的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各责任单位和定点联系人应主动及时地了解园区项目的发展进度,及时制定相关的工作举措,确保工商部门对园区及其企业支持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3、完善分局各业务科室与工商所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各单位(部门)间要加强配合、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防止在分局内部出现信息沟通瓶颈和相互扯皮现象,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分局将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不断优化服务举措
1、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为园区企业准入提供“流程化”服务。在招商过程中进一步深化“招商工商顾问”机制,将该机制从外资拓展到内资,并会同园区有关部门共同完善前期的招商准备工作。在申请登记过程中,做好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制作示范材料,方便企业完善相关登记材料,减少往返次数;对登记过程中涉及的难点提供重点辅导、预约服务、一事一议等个性化服务,并完善“首问负责”、“一审一核”、“当场登记”等登记制度;在集团化登记过程中,主动帮助园区企业理顺资产关系,探讨企业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做好企业组建集团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向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工商部门请示、沟通,帮助企业顺利组建集团。
2、进一步整合工商职能,为企业发展提供“一条龙”服务。运用商标管理、广告管理职能,引导园区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利用动产抵押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强合同管理,增强企业防骗、识骗能力,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少走弯路;指导园区企业办理企业年检、网上年检,并提供预约上门年检服务;向园区企业提供打假维权服务,指导企业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对园区企业如无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的,免予日常检查。
3、进一步强化法规宣传,为企业壮大提供“递进式”服务。根据各园区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程度,定期或不定期地以多样的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引导企业知法、守法经营。对新办企业,主要提供入门式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为主,减少企业因不懂法而违法现象的发生;对成长中、创办几年后的企业,根据企业的行业和需要,提供法律法规知识巩固和提高的培训,通过培训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累积的一些涉及工商法规的疑问和困难;对高速发展壮大的企业,提供专业的、有深度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用足政策作为发展的坚强“后盾”,用好法律法规作为保护自身利益的“利器”。同时,分局各定点联系人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随时向园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咨询。
(三)强化对外宣传
会同各园区办及有关媒体,加强对园区及先进企业的宣传。介绍园区的招商优势、企业的发展前景,扩大园区的影响力。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从4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4月底到5月初,为准备发动阶段。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和辖区范围,摸清园区发展情况和园区企业现状,确定定点联系人,并拟定活动计划。
(二)5月-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活动内容和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12月,为总结阶段。对服务园区取得的成绩和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力促该项工作常态化运行。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活动是开展“创优发展环境,推进两个率先”主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份,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拟定好本单位(部门)的活动计划;各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并责任到人,确保活动正常开展,力求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本次活动强调工商部门与园区及企业的互动,各单位(部门)要与有关园区及其企业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制定各项常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分析、汇报,便于分局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活动整体推进,切实为建设一流园区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3、逐步推广,巩固成果。本次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各大园区,但各工商所要本着创优发展环境,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工作宗旨,体现巩固活动成果的工作目标,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各街道(乡镇)招商部门的联系,将活动逐步推广到各街道(乡镇)工业集中区,引导工业集中区内的企业做大做强,为发展好街道(乡镇)经济这一新北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