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电镀行业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大队、培训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电镀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决定从发文之日起至本月底,开展对电镀行业的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电镀行业中存在的无照经营、“厂中厂”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规范电镀行业的经营行为。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以党红旗同志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汤龙斌、万海良、丁建明、张和坤、陈含明、郑云飞、顾立新和殷玉芬为小组成员,具体组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
二、明确分工,通力配合,全力以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经检大队负责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加强与安监、公安、环保等横向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各工商所要对辖区内电镀加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拓宽举报网络,发现无照从事电镀加工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对辖区内的电镀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该行业中存在的“厂中厂”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规范电镀加工企业的经营行为。在严肃查处电镀行业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以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尤其要做好被查处企业的跟踪规范工作,应针对被查处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指导企业纠正违法行为。
四、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执法情况。在开展执法行动过程中,各工商所应及时向分局上报执法情况,并在本月底前将专项执法情况上报经检大队。
附:《关于常州市飞腾电镀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通报》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
二ΟΟ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