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年检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大队及培训中心:
2006年度企业年检工作即将结束,为了自始至终做好企业年检工作,现就企业年检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所抓紧做好企业年检材料的审查工作,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及时核准,不得出现积压、拖延现象。
2、 年检审查中发现有关事项已变化需办理变更登记的,从现在起先办理年检,再由企业到窗口办理变更登记,不得因企业办理变更而延误申报年检的时间。
3、 各所及时做好企业年检数据的录入工作,已年检企业的有关数据务必在6月30日前录入完毕。
4、 网上年检的,所有任务在6月30日前要处理完毕,流程要全部走完。
5、 各所应对已收年检报告书的份数与内网上已年检的户数认真进行核对,凡发现年检信息漏输的应及时补录,做到一户不漏。
6、 为了便于分局统一公告和邮寄《限期年检通知书》,增强企业年检工作的严肃性,提高工商部门的权威,年检截止后,企业的年检工作由分局负责。各工商所从7月1日起停止受理各类企业年检,年检印章在7月3日前缴监管一科。企业在2007年6月30日以后申报年检的一律到分局监管一科办理。
7、 逾期年检的企业申报年检,应由分局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然后由分局受理年检。
8、 各工商所在6月30日前把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和已受理年检未通过的企业名单报监管一科。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