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经检大队及培训中心:
2006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即将结束,为了善始善终做好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所抓紧做好已验照个体户的数据录入工作,参加验照的个体工商户的有关数据必须在3月31日前录入完毕。
2、各所应抽调一定的力量,对已收验照贴花表的份数与内网上已验个体工商户的户数进行核对,防止已验个体工商户信息漏输。
3、做好未验照个体工商户的上门核实工作。对尚未办理验照的个体工商户,要发放限期验照通知书,并做好上门核实工作,为3月份以后办理吊销工作做好准备。
4、各所在4月15日前,将未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名单核对后打印出来,在各所的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各所务必认真总结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并填写好验照统计表(见附件),在4月20日前将验照总结和统计表以邮件方式报监管一科。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