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新〔2006〕8号
关于印发《新北公安分局
服务“有效投入”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所、室(处)、大队:
为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服务“有效投入”,分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服务有效投入八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新北公安分局服务“有效投入”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坚决遵照执行,切实做到重承诺、讲诚信、求实效,贯彻落实中遇到有关问题及时报告分局。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公安工作 服务 措施 通知
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市局。
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办公室 2006年2月15日印发
打印:吴敬华 校对:陈建伟 (共印25份)
新北公安分局服务“有效投入”十条措施
为保障和促进全区“加大有效投入”的顺利实现,不断提升全区公安机关创优发展软环境的能力和水平,营造率先发展的竞争优势,特制定以下十条服务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各类工业园区治安管理,分局设立园区治安管理办公室,分别在电子工业园和出口加工区、滨江工业区(江边化工区和环保工业园)、空港工业园设置警务站,配备专门警力,组织实施园区治安管理工作,为相关企业提供安全服务保障。
二、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对区内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实行治安跟踪服务,明确服务责任人。通过完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稳控、处置机制,及时化解不稳定事端,依法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工程项目正常进展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分局领导和相关所队负责人挂钩联系区内110家市星级企业和重点企业,指导、帮助企业防范自身犯罪、防范内部职务犯罪、防范外部不法侵害,根据企业需要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服务培训,落实人防、技防、设施防等安全措施,保证企业经济运行安全。
四、主动配合全区依法强制动迁和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完善预案,超前准备,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全力维护现场秩序,依法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五、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重视案件侦破后的追逃、追赃工作,对涉案财物经过认定和评估后,在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等前提下及时发还,最大限度地挽回企业损失。
六、实行刑事案件立案、破案告知制度,对企业的报案、控告、举报是否立案,在7日内以《立案告知单》形式告知;对未破案件,在立案后1个月内以《未破案件侦查进展告知单》形式告知;案件查结后10内以《破案告知单》形式告知。
七、严格执行“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规定,严格规范检查的方式方法,严禁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八、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出入境管理窗口实行全日制接待(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随时受理审批出国(境)证件、签证(注)的申请。休息时间可预约接待。
九、畅通出国(境)快速绿色通道。区内企业家因参加紧急商务活动,申办出国(境)证件、签证(注)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紧急的当即办理。企业人员因商务活动需办理《边境通行证》的,可凭身份证在任意一个派出所免费办理。
十、加快推进社会面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在辖区主要道路和出入口布建智能电子监控系统,设立监控平台,并优先向工业园区、大型专业市场等重点部位、区域延伸,进一步消除治安防控盲点死角,为优化全区发展环境打造治安品牌。
分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19—5152210、0519—5152223,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上述“十条措施”的单位和公安民警,严肃纪律,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