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关于下达二OO四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凡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能上岗。无证上岗作业的,将对使用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监管,消除和避免不必要的事故隐患,我局将于二OO四年度进行一系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考核,培训类别主要包括: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锅炉水处理(I)、锅炉(司炉)、起重机械(驾驶)、电梯(司机),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
培训项目
2004年2月
起重机械(驾驶)
2004年3月
电梯(司机)
2004年4月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2004年6月
锅炉水处理(I类)
2004年7月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2004年8月
锅炉(司炉)
希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填写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登记名单(见附件),并将此登记名单送达我局。
地址:新北区衡山路2号C座(海关对面)
邮编:213022
联系人:张一鋆
联系电话:5129217
传真号码:5129212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