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局各科室、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暨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根据省、市质监局的行动方案要求,分局制定了《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和市统一部署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打击制售涉及人身健康和和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完成重点产品的整治。具体包括: 1、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重点包括劳动防护用品(含摩托车乘员头盔)、带肋钢筋、人造板、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电热毯、防爆电气、农业生产资料(饲料粉碎机、农药、脱粒机、水泵、化肥等)等10大类产品。2、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重点包括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等4大类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无证生产问题。加强发证后管理,抓好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后处理。建立健全质量档案,到今年年底,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基本解决无证生产问题。
二、整治实施阶段和步骤。
第一阶段:(2007年8月下旬至9月)
制定方案布置任务,对所有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10大类产品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4大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检查,掌握基本情况。
第二阶段:(10月至11月)
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整改,查处无证生产等各种违法案件。
第三阶段:(12月份)
抓好普遍问题的整改,组织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
三、具体工作和整治措施。
1、开展以汽车灯具为主的汽车配件专项检查。重点对孟河地区汽摩灯具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假冒名牌、质量低劣的各种汽摩配件。
2、组织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摸清辖区内的企业底数,建立企业质量档案。重点检查企业执行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和产品质量控制等情况。
3、参加家用电器等十类消费品市场检查。协同工商部门对涉及十类消费品的主要销售市场进行检查。发现涉嫌质量违法问题的,属销售者责任的,由工商部门查处;属生产者责任的,本地企业生产的由我分局查处,外地企业生产的的,移交当地质监部门查处。
4、加强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根据省、市局的统一安排和新北区产品质量具体情况,组织重点产品监督检查。对严重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并在媒体上曝光。及时监督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提高产品质量。
四、整治工作要求。
1、密切协同配合。要围绕本次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整合资源、上下联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联合行动,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并取得明显成效。
2、坚持标本兼治。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每一项工作措施既能迅速见效,又能发挥长远的作用,收到长远的效果。
3、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本地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进一步落实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