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孟河镇汽摩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孟河镇逐步形成了以汽摩配件产品为特色的区域经济,并已初具规模,在国内外都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众多国内外知名汽车生产商提供汽摩灯具、塑料件等配套产品,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区域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企业不重视产品质量,为追求利润偷工减料;二是制假售假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作坊式的企业为数不少,产品质量无法保证。
2007年7月17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镇江质监局、丹阳质监局、常州质监局和质监新北分局在常州市召开了镇江地区和常州地区汽摩配件专项整治现场办公会。会议重点针对镇江市新桥、界牌地区和常州市孟河地区假冒伪劣汽摩配件的专项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切实贯彻落实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规范和提升孟河镇汽摩配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严防假冒伪劣成为区域性问题,避免成为国家、省市挂牌督办的整治区域,决定从即日起对孟河镇汽摩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孟河镇汽摩配件生产企业
二、专项整治的原则
1、以帮扶企业查找问题为主,全面提升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2、对存在严重假冒伪劣问题的生产企业,加大行政处罚的幅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及时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1、产品的包装、标识是否存在假冒侵权。
2、在国内销售的产品是否取得“3C”认证。
3、产品的生产过程是否严格受控;成品是否经过出厂检验合格并加贴合格证;没有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了委托检验协议。
4、产品的执行标准是否现行有效;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是否制订了企业标准并有效备案。
5、生产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是否进行计量检定。
6、生产企业在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手续完备,是否建立了特种设备台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专项整治的实施
1、专项整治的实施按照辖区打假责任制的原则由质监新北分局稽查一大队、稽查二大队、稽查三大队具体实施。
2、各有关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凡拒绝检查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