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我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报告
新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市质监局分别对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各级监督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结果
2006年,国家、省、市对纯净水、大米、白酒、调味品、糕点等食品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了食品的卫生指标和主要质量指标。全年共监督抽查我区食品41批次,其中合格31批次,平均合格率为75.6%,比全市抽样合格率低5个百分点;所抽产品全年销售额为22417万元,其中合格产品销售额为19232万元,产品质量指数为85.79,比全市产品质量指数低5.44。食品监督抽查结果表明,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率不高。
二、监督抽查情况分析
(一)纯净水产品的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去年共抽查我区纯净水产品11批次,合格7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63.6%,不合格项目主要微生物含量超标。其中常州市金津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水的菌落总数为315fu/ml,超过了标准规定(≤20fu/ml)的16倍。菌落总数超标破坏了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了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对老人小孩危害大。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有:1、企业为了追求效益的最大化,降低成本,减少了消毒剂使用;2、企业由于自动压盖设备不顺畅,存在手工压盖情况,造成二次污染,导致饮用水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
(二)白酒产品的平均抽查合格率不高。白酒属于高风
险产品。去年共监督抽查了白酒3批次,合格2批次,平均合格率为66.7%。不合格产品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糖精钠。国家标准中规定白酒中不得添加糖精纳,在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该产品白酒中糖精钠含量为0.01g/kg ,与标准规定的不得检出相违背。由于糖精钠属于一种化学合成物的代糖品,如果消费者经常食用过量含糖精钠的商品,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在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中,分局发现该企业存在主观过错:1、在向分局申报产品中添加剂使用备案登记时,企业没有如实申报;2、企业没有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关键工艺操作点控制不够。
(三)大米产品的平均抽查合格率不高。2006年,共抽查我区大米7批次,合格5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71.4%,其主要原因是物理指标不合格,如水分超标,碎米总量超标。大米的水分超标极易发生霉变,缩短了大米的保存时间并加速陈化,还可能产生黄曲霉素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水分超标的主要原因有:1、原料稻谷水分润湿,含水量大;2、企业在糙米调质过程中水分的控制不过关;3、大米后期的储藏条件和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碎米超标虽对人体健康无大影响,但大米中碎米率高影响其整齐度和食味,同时也不利于安全储藏。另一方面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糕点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合格率较高。2006年,共抽查了我区糕点2批次,合格2批次,平均合格率为100%。
(五)调味品的抽查合格率较高。调味品主要包括酱油、食醋、味精等。2006年共抽查我区调味品产品9批次,合格8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8%。
三、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质监分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
(一)通过现场检查,积极帮助企业查找不合格的原因,制定改进方案。
(二)指导企业认真填写产品质量监督不合格企业整改表,同时指导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三)对整改后的企业进行复查,监督企业整改情况。
(四)对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标准规定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查处。2006年,分局共处理此类案件4起。
(五)对问题比较严重的纯净水生产行业进行重点指导。2006年12月,分局在常州市高露达纯净水有限公司召开了辖区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现场观摩交流会。通过参观现场、经验介绍、检验专家讲解和答疑、分组讨论等多项活动,对比先进,查找本企业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全面提升企业负责人、检验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
四、建议
2006年全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表明,我区的食品质量水平亟待提高。2007年分局将把提高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水平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尤其是加大对上述质量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把好原料进厂关、添加剂使用控制关、生产过程控制关,以及产品出厂检验关,同时严格市场准入。三是继续加大服务、扶持力度,做好引导工作。积极扶持名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名优企业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帮助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促进产品质量合格水平;关闭不具备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得不到控制的加工作坊;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有效提高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合格率,我们建议区食安委向政府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检验的费用。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检验,一是可以主动掌握全区食品质量水平,及时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行重点监管,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服务。二是可以开展比对检验等活动,帮助提高企业检验员的检验能力,保证企业的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全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合格率和质量指数。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质量监督 食品 报告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 2007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