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质技监新发[2005]36号
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
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办,各化工企业:
近年来,我区化工企业特种设备的使用数量剧增,安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如压力容器无证使用、超期服役、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安全附件过期失效等等。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05年12月底,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安全责任,治理化工企业事故隐患,完善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遏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设备检验和注册登记情况
(二)操作人员持证情况
(三)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四、专项整治方案
(一)各化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及时整改。
(二)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区质监局负责牵头,区安监局配合,共同组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办应派专人配合此次检查,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
(三)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二〇〇五 年 十 月 十 日 二〇〇五 年 十 月 十 日
主题词: 化工企业特种设备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区委、区政府、区人大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 2005年10月10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