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质技监新发[2004]28号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关于在新北区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认联[2004]109号)精神,根据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厂门”,狠抓源头,经研究决定,在新北区范围内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新北区范围内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
二、 检查重点
1、应当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但未获得认证的
2、已经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但未加施认证标志的
3、伪造、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
三、 检查时间
2004年7月15日——2004年12月15日
四、 检查要求
1、检查由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稽查一队、稽查二队具体实施。
2、检查不预先通知,检查人员检查时应向受检单位出具有关证件及本通知。
3、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凡拒绝检查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4、检查实施部门在检查结束后把有关情况及时汇总报分局监督科。
二00四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强制性产品 监督检查 通知
抄送: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区政府办公室、区经发局、区外经局、区科技局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 2004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