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的通知
为做好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进一步服务消费者,提升质监部门形象,分局将在“3.15”期间开展系列活动,方案如下:
一、召开新北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情况通报会。
通知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检验员及小作坊负责人参加会议,通报会主要内容为:介绍专项整治后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概况;通报2007年企业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2007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产品质量抽查情况;宣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和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查处公告;介绍“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相关知识,推进电子监管网建设。
二、围绕“民生计量”,开展计量执法检查。
检查以粮食加工厂、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加油站及农资经营部为重点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各单位计量器具的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二)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强制检定,示值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作弊现象;(三)对集贸市场价格较高的现场称重销售的商品(如海鲜、蟹类商品等)进行复秤,检查净含量是否准确,是否已扣除包装(包扎)物重量,是否存在缺斤少两的现象;(四)定量包装商品是否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涉嫌计量不合格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四类农资商品,配合市局进行监督抽查;(五)是否有其它计量欺诈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三、开展农资打假“三下乡”,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结合对农资经营部的计量执法检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严厉查处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过期、失效、变质、标签不全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春耕生产的正常开展。
四、开展冶金起重机械整治行动,排查特种设备隐患。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区冶金行业进行拉网式检查,查清用于冶金行业的非冶金起重机械的情况,对于在用的非冶金起重机械,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责令更换、改造直至停用,监督由具备改造许可资质的单位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改造,并经监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对库存的不宜以拍卖方式处置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一次集中销毁。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