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视点
新北质监拆除一“定时炸弹”
2006年9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新北区春江镇前圩村委的一家小型化工厂的锅炉房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锅炉房内有一台卧式快装锅炉正在使用,执法人员发现该台锅炉是一台报废锅炉,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对其予以现场查封,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整改且立即停止使用。
10月26日,当执法人员会同春江镇镇政府的安全负责人再次对该锅炉进行回访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台锅炉仍在使用,现场也无司炉工看守,当事人也一直拒绝出面配合整改,且锅炉上的安全阀早已锈蚀失效,这样的锅炉就是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执法人员当即决定对该台锅炉予以强制拆除,以保一方平安。
新北区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况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9月12日发布的2005年第137号公告,决定对机动车灯具产品等机动车零部件产品(详细目录见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为3C认证)。“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列入本目录内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5年12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截止2006年10月25日,我分局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南京分中心查询的结果是共有121家新北区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生产企业申请了3C认证,其中有38家企业已经取得了3C认证证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区还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没有申请办理3C认证。
从目前的状况分析,部分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生产企业没有申请办理3C认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一)企业负责人思想上不重视,存在观望心态。部分相关企业的负责人目前仍未认识到机动车零部件产品3C认证的重要意义和无证生产的严重法律后果,处于观望状态,抱有侥幸心理。(二)企业规模偏小,生产、检验条件落后,取证难度较大。机动车零部件产品3C认证是我国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的市场准入制度。从取证的要求来看,对企业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管理制度和实物质量等多项指标有着严格的要求。目前还未申请办理3C认证的企业,大多数是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的家庭作坊式小企业。这些企业必须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有可能达到3C认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2001年4月18日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条对非法经营案(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综合以上情况,我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2006年12月1日以前,继续加强对有关企业的宣传动员和引导服务力度,帮助有取证愿望的企业指导取证。2、在2006年12月1日以后,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布置,对无证生产销售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目录
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汽车制动软管、机动车后视镜、机动车喇叭、汽车油箱、门锁及门铰链、内饰材料、座椅及头枕
Ø 近期,我分局举办了1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班,共有15家单位的22位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学员们接受了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结束后,为考试合格者颁发了国家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Ø 9月26日,我分局召开餐饮企业座谈会, 以进
一步落实DB 32/769-2005《餐饮计量规范》。与会的9家企业代表积极参与讨论发言,并提出了各自在实施《规范》中遇到的问题。针对企业在具体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分局标准化工作人员一一予以释疑,并请实施规范情况较好的金陵江南大饭店的代表介绍了他们的经验,选取他们的一部分菜单作为样例发给其他企业作为参考。目前为止,已有7家餐饮企业按《规范》要求制作菜单,向消费者明示,并接受消费者监督。
电热毯产品选购、使用小常识
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慎重选择廉价产品,最好到正规商场购买,产品上要有厂名、厂标和厂址、出厂年月和检查员章及合格证;
2、选购有指示灯和保护装置的电热毯;
3、从外观上看,电热毯的接头光洁整齐、开关材质结实、控制器比较灵敏,电源线上面有3C标志,电源线的长度不小于国家标准规定的1.5米;
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电热毯之前,应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使用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要与电热毯上标定的额定电压和频率一致;
2、在使用时,要经常检查电热毯是否有集堆、打褶现象,如有,要将皱褶推平后再使用;
3、在使用预热型电热毯时,要绝对禁止整夜通电使用,睡觉前,要关闭电源;
4、婴儿及生活不能自理者不要单独使用电热毯,要有人陪伴使用;
5、不要在电热毯上放置尖硬物,更不要将电热毯放在突出金属物或其他尖硬物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