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期
(总第24期)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办公室编印 2005年11月25日
质监前沿
我区企业执行产品标准情况良好
为推进工业企业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对工业企业执行标准情况检查的通知》(苏质技监标函[2005]30号)要求,经我局领导安排,于2005年5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工业企业执行标准情况检查。
检查范围涉及了全区九个乡镇、街道及四个园区内的工业企业。 我局人员首先组织有关专家,在每个乡镇、街道现场办公1~2天。在第一次检查之后由各镇、街道再次组织企业自纠,最后由我局会同各镇、街道有关人员组成抽查整改工作小组,在每个镇、街道抽查3~5个企业,发现问题当场发出整改通知。
在本次检查中发现,有些企业在执行标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执行的标准已作废。有的作废标准有新发布的标准替代,但企业未及时更换;也有的无替代标准。如孟河镇有好几家企业的执行标准中都有一个地方标准,但该地方标准中的好多引用标准已作废,故该地方标准也已作废。针对这个问题,我分局在孟河镇标准检查现场办公结束之后,专门组织相关的专家,在企管站的协助下,对这一标准重新组织集体审查,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分别备了案。2.无标生产情况仍有存在。经统计,第一次共检查了833家企业,涉及1799种生产产品,其中有标产品数为1556个,占总数的86.5%。但仍有部分企业在这次检查之前没有企业的执行标准,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帮助所有到场的刀具生产企业确定了执行标准。3.有些企业的部分产品有执行标准,部分产品无标准。这主要反映在少数乡镇企业以及个别的外资企业。通过这次检查,我们也及时地向企业宣传了与标准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标准重要性的认识。
我区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参照《常州市新北区2005年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我局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从2005年10月19日至30日,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组织特监科、稽查大队的12名执法人员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19家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使用单位均能领证合法使用,并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良好。在进行检查的同时,检查组的同志注意加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安全巡查,另一方面要按规定悬挂“使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落实事故救援预案和应急措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发出了2份“安全监察意见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已进入尾声
从今年8月份到12月,质监分局根据省政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对新北区范围内的22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普查。
由于此次普查面广量大,普查对象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与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生产企业以及小作坊,而且普查时间短,分局在人手少、资金缺的情况下,不等不靠,不论晴天还是风雨天,都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普查工作中去,白天普查人员兵分三组在外奔波普查,晚上普查员还要加班将普查的数据及时输入电脑,休息日也都进行了加班。在8月初到11月初这段时间内,普查人员按照计划对每个相关企业进行了逐个普查,在11月中下旬又进行了补漏回查,克服了极大的困难,现已基本完成此次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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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罗溪镇的常州市凯通液流器材厂生产的“气卸散装水泥输送卸料管快送接头”的产品标准已经通过了标准审定,现已上报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该产品标准一旦通过,将作为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
作为制定该强制性标准的唯一的生产企业,目前,销售已占国内同类产品的70%以上,今年的销售总额将达700万元人民币。目前产品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如三峡水电站、广西龙海电站等。
一直以来,凯通液流器材厂十分注重技术标准的研究。从1989年制定企业标准以来,在原行业标准JG/T5021-93(气卸散装水泥输送车卸料管快速接头)及企业标准Q/3204AUJ004-2003(软管快速接头)的基础上经过调研、论证、验证起草了行业标准送审稿和报批稿。此报批稿是根据TBT的相关协定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秘书处)按有关程序作出通报的。
该强制性产品标准得到了国家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江苏省散办、常州市政府的重视。该强制性产品标准一旦实施,国外进入中国以及国内生产的同类产品必须按照此标准执行,凡不符合强制性产品标准要求的将不允许进口及生产销售,这将对目前市场上规格混乱的螺纹接头、尺寸不一的软管接头起到统一互换的作用,并在更大程度上有利于国家节约能源。
知识窗
一次性筷子系列国家标准出台
10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和商务部在京联合召开了一次性筷子系列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次性筷子生产近些年发展迅猛,对内、对外经济贸易不断扩大,但大量生产一次性木筷不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而且国内一次性筷子的卫生质量不容乐观,常出现发霉筷和"卫生筷不卫生"等现象。温家宝总理曾要求"抓紧一次性筷子国家标准的制订",以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由国家林业局和商务部分别提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05年6月28日批准发布了《一次性筷子 第1部分:木筷》(GB 19790.1-2005)和《一次性筷子 第2部分:竹筷》(GB 19790.2-2005),该系列标准将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一次性筷子》系列国家标准在生产技术和卫生指标上均有所规范。目前木筷的使用量和生产量远大于竹筷,因而木筷标准中对生产技术的要求篇幅较多,如规定木筷适用树种为桦木、杨木等,这对限制用材、提高木材的使用效率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以生长周期短的竹子作为一次性筷子的原料被普遍认为是最佳选择,但因竹子生长于潮湿的南方,故强制性的防潮防霉卫生指标是竹筷的重点,如强制限定含水率小于10%,同时对邻苯基苯酚、噻苯咪唑、连苯和抑霉唑四种防霉剂均强制限量小于10毫克/千克。两种筷子的国家标准尽管各有侧重,但竹筷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木筷的强制性卫生指标限量也有所涉及,总之,通过对一次性木筷、竹筷从选材(木筷)、生产技术到卫生指标的限制,以期规范一次性筷子产业。 该系列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对提高木材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健康,推动一次性筷子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发送: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区各有关部委办局,乡镇、街道
打印:张维明 编辑:刘建军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