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
(总第19期)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办公室编印 2005年6月29日
工作视点
我分局出台“创三优”八项承诺
为切实融入和服务“创三优”,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沿江开发,服务“两个率先”,常州质监局新北分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1、深化政务公开。公示行政许可程序,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依据,公布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理流程图、办事时限以及责任追究,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凡是分局职能所涉及的事项都通过简报、网络等手段对外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涉及质监工作的最新政策、公告等。在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的同时,对于涉及面较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公布办理结果、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投诉途径和处理方法。
2、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做到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继续全面实行“预警提醒告知制”、“首查整改制”、“一次性告知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责任到组,责任到人。对影响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食品、危化品等)的生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巡查各责任区的企业,对假冒伪劣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
3、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1)严格执行“社会服务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快捷办理各项事务。
(2)严格规范和控制对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对涉及企业的检查,一律以上级文件为依据;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局规定,对企业的10种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制度;对于企业不是主观故意,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一律依据下限进行处罚。
(3)进一步加强服务企业的意识,为申报名牌和免检企业提供免费咨询,义务提供指导和材料初审,有特殊需求的,开通绿色通道,全方位提供快捷服务。为有条件进行采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提供免费咨询,主动指导、帮助企业申领采标证书。
(4)对企业在产品升级、技术改造、结构调整之时,在产业政策、信息情报等多方面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对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在证照管理、标识标志使用、标准执行等方面多提供服务;对新办企业和项目,在企业代码、生产许可、认证认可、安全管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认真组织实施“民营企业三年培育计划”,建立定人定时定点的联系制度,按照质监工作职能,在依法行政的框架内,全力以赴地满足企业的需求,做到公正、透明、及时、有效。
4、严格信访制度。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印制分发工作联系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举报必查处,有投诉必处理。
5、规范收费行为。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提高收费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现象。对注册在高新区及5个专业园区内的企业,免收计量标准考核费及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免收锅炉使用登记证费。下岗职工凭优惠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免收工本费。
6、加强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全省质监系统“六条禁令”,对违反纪律者,严肃追究当事人、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7、实行文明办公。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严格遵守《分局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坚决杜绝服务忌语。
8、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精通业务,掌握法律法规,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做到“公正、廉洁、科学、高效”。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豆制品等7类食品即将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豆制品等7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的通知》(质检监函[2005]36号)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豆制品等7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的通知》(苏质技监监发[2005]121号)的要求,质监部门将在7月份组织对辖区内的豆制品、水产加工品、蜂产品、糕点制品、鸡精调味品、酱类产品、辣椒制品共7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专项调查。本次专项调查为针对不同企业和不同产品进行分类监管,并为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做好基础工作。
加强危化品监管 确保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一个时期以来,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频发,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05]47号)和常州质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常质技监质发[2005]98号)的精神,我分局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届时分局将组织人员对有关企业进行检查。
眼镜、危险化学品包装、人造板等7类产品换(发)
结 束
今年6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5年第84号公告,明确眼镜、制冷设备、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第一批) 、人造板、食用化工产品、救生设备、农药等7类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已经结束。公告规定: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从即日起,依据有关文件延长有效期的上述产品的旧证书一律作废。
2、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涉及上述7类产品的具体产品目录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简 讯
截止今年六月下旬,新北区代码工作站共完成新办证书815本,换证证书758本,IC卡1497张,验证3334次。 新增条形码用户2家,续展3家。
关于ISO/TS16949:2002
ISO/TS 16949是由IATF(国际汽车监督机构)和JAMA(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成员在ISO/TC176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委员会的支持下共同制定的,并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予以批准和出版。该文件是以ISO9001:2000、AVSQ(意大利)、EAQF(法国)、QS-9000(美国)及VDA6.1(德国)为基础形成的共同的汽车质量体系要求。该文件通过与顾客特殊要求相配合,规定了在汽车供应链中所应用的质量体系要求。
IATF还制定了关于ISO/TS16949用于供方第三方认证的共同的认证方案,包括第三方审核员资格和培训以及全球一致性认证的共同准则。IATF认证方案的益处在于:
● 确保产品和过程质量的改进
● 为全球采购提供更多的信任
● 重新分配供方的资源,以用于质量改进
● 在供应链上为供方/分承包商的开发及其一致性提供共同的质量体系方法
● 在多种第三方认证中提供教育培训
ISO/TS16949并不取代AVSQ、EAQF、QS-9000及VDA6.1,只是为供方提供多一种的选择。
发送: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区各有关部委办局,各镇、街道
打印:张维明 编辑:刘建军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