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办公室编印 2003年7月29日
政务公开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为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机构,其内设4个科室:
(一)办公室(法制科)
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和会议组织;组织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协助做好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工人等级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二)质量管理与监督科
负责辖区内质量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进行监督;协助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组织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受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申诉和举报工作;负责“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三)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并管理其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协助组织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
(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并负责辖区内其使用登记;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协助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有关事故上报,参与对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的信息、统计工作。
法制培训
开展法规宣传培训 提高安全法治意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2003年3月11日第373号国务院令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由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12月17日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两部法规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开展,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为及时、有效、准确地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区质监分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了《条例》宣贯培训班,参培对象为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安技员。宣贯班于7月8日开班,共举办了8期,参培人数为672人次。为方便企业参加培训,宣贯人员主动赴孟河、小河、魏村等乡镇上门宣讲,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政策导航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主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检测和审核。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为“CCC”认证,又称“3C”认证。
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乳胶制品、医疗器械产品、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等19大类132种。对以上《目录》中产品如还没通过“3C”认证的,质监等部门将于2003年8月1日起进行查处。
强化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俗话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显而易见,食品是我们每个人,每天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的。但近几年,食品加工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违法活动屡禁不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为了使消费者买到放心食品,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从2003年8月1日起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法实施无证查处,同时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印(贴)市场准入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以后还将对纯净水、乳制品、茶叶、方便食品、冷冻食品等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所谓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就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3项具体制度。(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未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标志。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要色调为蓝色。企业在使用食品准入标志时,可以根据比例自行缩放,但不能变形、变色。
加贴“QS”标志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质量保证期内,非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生产者、销售者根据各自的义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通过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一定会扭转食品的质量问题,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