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今年上半年国家、省对我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抽查产品质量的基本情况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上半年国家抽查了我区17家企业生产的产品17批次,合格13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6.5%,低于全市平均抽样合格率0.6个百分点。其中第二季度国家监督抽查我区5家企业生产的产品5个批次,其中合格4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80%,较第一季度上升了10.8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抽样合格率2个百分点。
江苏省监督抽查情况:上半年江苏省共抽查我区45家企业生产的产品45批次,其中合格39个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6.7%,高于全市平均抽样合格率2.4个百分点。其中第二季度江苏省监督抽查我区40家企业生产的产品40个批次,其中合格34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85.0%,较第一季度下降了1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抽样合格率1.9个百分点。
在上半年国家、江苏省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数量较多的产品有汽车灯具、电焊机、荧光灯等3类产品,其不合格数量均超过2个批次,严重影响着我区产品抽样的合格率。
二、对上半年抽查产品质量结果的基本评价
2004年第二季度及上半年国家、省监督抽查我区产品质量的结果表明,我区大部份产品质量情况较好,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较高。小型企业的部份产品、尤其是灯具产品质量甚忧,主要不合格项是标志和外部接地,灯具的产品质量是造成我区上半年国抽、省抽合格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我区产品质量只有我省平均水平,说明小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质量水平仍然是影响我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瓶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为提高我区产品质量国家、省抽查合格率的处理意见
针对2004年第二季度及上半年国家、省抽查我区产品质量的总体情况和反映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按照分工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1、 要着力解决灯具等产品的产品质量较低的问题,防止出现行业性、区域性的严重质量问题。
灯具产业是我区以民营企业为主的重要产业,主要分布在新北区的孟河镇地区。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部份出口,在省内乃至国内均有一定的影响力。上半年质量抽查结果说明我区灯具产品质量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和纠正,会严重影响我区灯具产品的市场信誉和生产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任其发展下去,可能会形成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势必会给我区灯具产业带来更大的危害。首先,我局要抓好灯具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凡是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给予处罚。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停产。二是要抓好企业生产全过程的监控。关键是要把好三关:配件进厂、装配质量控制、出厂检验。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灯具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进行必要的日常监督检查,适时安排灯具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2、 进一步加强企业法人质量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企业法人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我区一些企业的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必要的质量法律法规知识,质量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如,有的企业对依法进行的产品监督抽查拒绝检查、拒绝签字、拒绝送样等等,因此被判为不合格。此类问题上半年已发生多起。监督部门将逐步分批对不同的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进行培训。
3、 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的技术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对具备一定基础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建立自己的出厂检验机构,培训出厂检验人员;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求其与有能力的质检机构签定出厂委托检验协议。法定质检机构给予企业技术指导帮助。监督部门将对各企业尤其是不合格企业的出厂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在产品质量方面的管理。根据国家《产品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地方政府在产品质量方面负有组织领导责任。产品质量应当列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凡是国家、省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发生拒绝监督检查问题的地方,当地政府应当积极支持质监部门并主动参与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产品质量尚未纳入政府考核目标体系的地方,应当尽快列入。建议区政府督促有关镇政府对上半年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对本次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扶优扶强。对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切实起到引导消费的作用。
附:1、2004年第二季度及上半年国家监督检查我市产品合格率统计表(按行政区划统计)
2、2004年第二季度及上半年江苏省监督检查我市产品合格率统计表(按行政区划统计)
3、2004年上半年国家、省监督抽查我区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名单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