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稽查大队:
现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区纪委《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确保我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措施有力,任务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具有质监特色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为打造“质监仪器”新实践提供有力保证。
二、任务分解和部门分工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组织专题学习活动。
(党支部、办公室)
2、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有效提高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夯实勤奋工作和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全局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在全局党员中广泛开展学习新党章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广泛开展职工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
(党支部、各科室、稽查大队)
3、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分层次加强教育。把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教育结合起来,突出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内容进行任前考核,增强教育效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4、在全局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讨论交流。
(党支部、办公室)
5、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五项重点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6、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改进文风、学风和会风,严格落实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制度,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办公室)
(二)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7、把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确保全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全局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局党组、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决议、决定在分局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打造“质监仪器”这条主线,重点监督市局部署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各科室、稽查大队)
8、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行使职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支部、各科室、稽查大队)
9、加强对权力规范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
(监察负责人)
10、抓好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11、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等制度。
12、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特别是基建项目的审计。
(监察负责人、办公室)
(三)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3、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强化执法工作质量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和特种设备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14、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和罚款项目,规范技术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办班行为。
15、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对经批准保留的项目,严禁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16、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抓住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深入治理,建立和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机关作风提高年”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17、把机关各科室、稽查大队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点,根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和担当的任务,进一步明确作风建设的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强化科队抓落实的工作,实施严格的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和问责制度。
18、对行风民主评议收到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增强反腐倡廉的威慑力
19、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审批许可、稽查执法、名优推荐等工作之便索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因失职渎职造成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的案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包庇纵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监察负责人、党支部、各科室、稽查大队)
20、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立足自办案件、早办案件,提高依靠自身力量查办案件的能力。
21、完善督办机制,依法保障党员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违法乱纪事实的权利,严肃查处恶意诬陷诽谤他人的行为。
(监察负责人、党支部)
22、正确掌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
23、加强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24、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五)深入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水平
25、按照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26、认真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研究制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让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党支部)
27、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推行电子政务,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考核、社会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年度报告制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8、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健全和完善审批公示、审批监督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坚决落实一个窗口对外,杜绝两头受理,多头办理。
(各科室)
29、推进“金质工程”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加快建立审批许可电子监察系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质量科、办公室)
30、积极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收支分类管理体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体系,推行公务卡制度。
31、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完善技改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办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六)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努力提高运转效能。
32、紧紧围绕质监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
33、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34、继续推行“开门审案”,扩大“开门审案”的范围,推广“说理式”执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到阳光执法、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
(办公室、各稽查大队)
35、加强对稽查办案、工程审计、审查许可和收费环节的行政监察,重点强化对基建项目的技改项目的全过程监督。
36、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参加上级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