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司[2007]16号
关于印发《二00七年新北区
司法行政平安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现将《二00七年新北区司法行政平安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印发 司法 平安 创建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7年月日印发
共印11份
2007年新北区司法行政平安创建实施方案
2007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主要是实施“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围绕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做到将司法行政工作贴近创建、结合创建、体现创建、突出创建。特别是建设平安新北,创建最安全地区,构件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争创规范化司法所,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措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稳定。现就围绕平安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致力推进平安新北建设
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贯彻落实《常州市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办法》,继续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四项机制”,即: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法制宣传领导机制;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保障机制;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教育机制和任务明确、考核落实的责任机制。注意探索为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供帮助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党政中心工作。协调各地各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对法制联络员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行全面培训,为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培养骨干。建立普法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年度考评。
注重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积极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切实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在实行一切有效的传统宣传教育形式的同时,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趋势,充分利用好《常州高新区报》政法专版,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有实效性。坚持“三贴近”原则,认真开展“五五”普法规划部署的“三大主题”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五大工程建设”,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今年要抓住扩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契机,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与区各部委办局联动,送法下乡,年内普及村、社区建法制宣传栏,40%的村、社区有法律图书角,以此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法制文艺节目,参加市法制文艺汇演;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增强实效。
突出五类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执法资格证制度,建立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等制度,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制知识培训制度,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轮训等制度。年内着重抓五种重点对象中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的普法教育。按不同对象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倡导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为“平安新北”的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围绕“平安新北”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坚持创建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完善创建措施,在确保创建命名达80%的前提下,不片面追求创建指标和速度而降低创建质量。组织力量重点检查、重点指导,重点扶植,确保全区创建工作提升水平,力争高标准形成一批法制健全,管理民主、依法治理、群众满意的民主法治村和社区,为创建“平安新北”奠定最坚实的基层基础。
(二)坚持强化基础,维护稳定,深化平安创建工作,致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 大力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确保全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到80%以上。努力探索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抓好司法所人员培训工作,力争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业务建设、管理体制上有新的突破,建立起综合配套、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构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服务平台,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所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2、 积极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调解机构,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全面建立调委会。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降低民间纠纷诉讼率,创建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与区法院、检察院共同建立诉调对接、检调对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诉讼阶段的作用。逐步形成以两级调处中心为平台,区、镇(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收案登记等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预警机制,落实联动联调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开展调解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筑牢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牢牢抓住基层民间纠纷的调解率不低于95%和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工作指标,确保两个考核指标符合上级要求。
3、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质量评估、安全保证等体系建设,加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点的扶持和建设力度,培育亮点,形成特色。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积极推进心理矫正,切实把握矫正工作环节;丰富公益劳动项目和学习教育内容形式;加强对生活特别困难、因暴力犯罪判刑、有严重精神疾病、保外就医且不遵守规定、参与邪教活动、老上访户等六种重点犯罪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瞄准矫正工作热点,突出重点,攻克集中教育和集中公益劳动、季度评析等难点;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订矫正工作考核标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衔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各矫正办常规工作的检查指导,预防工作偏差。
4、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加强安置帮教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好市八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缓冲机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为刑释解教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帮教安置工作信息化衔接管理系统,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登记制度、情况排查分析制度和与法院、公安部门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各监所、公安户政等部门沟通,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力度,重点是对每人落实帮教小组,非常时期的走访摸底,有针对性地开展及时的帮助教育。全面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细、实。制定实施帮教安置工作考评办法,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巩固完善“三帮一”等措施,整合社会帮教资源,着力提高帮教效果,确保帮教率和安置率达到95%和85%以上,重新犯罪率在6%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