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司[2007]2号
关于印发《二00七年新北区
司法行政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司法所:
现将《二00七年新北区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印发 司法 行政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7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15份
2007年新北区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2007年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市司法局提出的“争创八个前列,总体全省领先”的工作目标,全面实施省司法厅提出的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施“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创造性地开展以“创新、诚信、效率”为主题的司法行政工作。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施争先创优工程,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推进“两个率先”进程为主线,以服务“五大建设”为抓手,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建设法治新北、平安新北、和谐新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体要求是: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将围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六大项工作,围绕主题来实施争先创优工程。以创特色工作为为抓手,树典型,造亮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一)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致力推进法治新北建设
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贯彻落实《常州市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办法》,继续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四项机制”,即: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法制宣传领导机制;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保障机制;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教育机制和任务明确、考核落实的责任机制。注意探索为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供帮助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党政中心工作。协调各地各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对法制联络员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行全面培训,为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培养骨干。建立普法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年度考评。
注重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积极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切实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在实行一切有效的传统宣传教育形式的同时,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趋势,充分利用好《常州高新区报》政法专版,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有实效性。坚持“三贴近”原则,认真开展“五五”普法规划部署的“三大主题”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五大工程建设”,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今年要抓住扩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契机,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与区各部委办局联动,送法下乡,年内普及村、社区建法制宣传栏,40%的村、社区有法律图书角,以此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法制文艺节目,参加市法制文艺汇演;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增强实效。
突出五类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执法资格证制度,建立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等制度,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制知识培训制度,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轮训等制度。年内着重抓五种重点对象中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的普法教育。按不同对象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倡导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围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坚持创建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完善创建措施,在确保创建命名达80%的前提下,不片面追求创建指标和速度而降低创建质量。组织力量重点检查、重点指导,重点扶植,确保全区创建工作提升水平,力争高标准形成一批法制健全,管理民主、依法治理、群众满意的民主法治村和社区,为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坚持强化基础,维护稳定,深化平安创建工作,致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大力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确保全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到80%以上。努力探索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抓好司法所人员培训工作,力争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业务建设、管理体制上有新的突破,建立起综合配套、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构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服务平台,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所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调解机构,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全面建立调委会。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降低民间纠纷诉讼率,积极与区法院共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诉讼阶段的作用。逐步形成以两级调处中心为平台,区、镇(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继续按照省司法厅提出的“六有”、“四规范”、“四落实”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调处中心和基层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规范化调委会创建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收案登记等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预警机制,落实联动联调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开展调解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筑牢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牢牢抓住基层民间纠纷的调解率不低于95%和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工作指标,确保两个考核指标符合上级要求。按照分级培训的规定,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质量评估、安全保证等体系建设,加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区、示范点的扶持和建设力度,培育亮点,形成特色。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积极推进心理矫正,切实把握矫正工作环节;丰富公益劳动项目和学习教育内容形式;加强对生活特别困难、因暴力犯罪判刑、有严重精神疾病、保外就医且不遵守规定、参与邪教活动、老上访户等六种重点犯罪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瞄准矫正工作热点,突出重点,攻克集中教育和集中公益劳动、季度评析等难点;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订矫正工作考核标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衔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各矫正办常规工作的检查指导,预防工作偏差。
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加强安置帮教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好市八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缓冲机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实体,为刑释解教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帮教安置工作信息化衔接管理系统,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登记制度、情况排查分析制度和与法院、公安部门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各监所、公安户政等部门沟通,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力度,重点是对每人落实帮教小组,非常时期的走访摸底,有针对性地开展及时的帮助教育。制定实施帮教安置工作考评办法,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巩固完善“三帮一”等措施,整合社会帮教资源,着力提高帮教效果,确保帮教率和安置率达到95%和85%以上,重新犯罪率在6%以下。
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增加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认真贯彻《国务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服务体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民事法律援助事项先行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应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指派和办理程序,建立回访制度,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协调,整合法律援助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作用。
(三) 规范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服务业诚信建设工程。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在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等方面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式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诚信建设,继续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服务工作,严格案件登记、指派、收费制度,做好省司法厅新出台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办法》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收费行为。全面推行和完善法律服务公示制度、办案质量反馈制度、跟踪服务制度,探索和建立法律服务诚信档案、诚信星级评定等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执业行为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规范执业行为,培育法律服务诚信市场。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和创优评先活动,提升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
(四)坚持不懈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规范化达标工作,以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内部管理为手段,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目标。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大力营造学习氛围,扎实开展教育和普及活动。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司法部印发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引导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要通过学习培训、对照检查、认真整改,使全区司法行政条线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严肃纪律,加强管理,管好队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