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司〔2007〕18号
关于开展2007年新北区
“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司法所,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常州市“12.4”法制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继续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快法治常州建设步伐。
二、活动主题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围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三、时间安排
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四、活动内容
1、举办法律咨询活动
2、举办法制讲座
3、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4、健全市民“法制学校”
5、组织开展2007年度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件好事评选活动。
6、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7、组织参加全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
8、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法治文艺巡回演出。
9、结合全区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契机,大力宣传宪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政意识。
10、深入开展法律下乡、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
五、活动要求
1、思想重视,强化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主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充分发挥其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载体的作用。要结合自身特点,制订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在认真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大众宣传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2、注重实效,服务社会。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各类人群的特点,结合群众的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农民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教育。要把“12.4”法制宣传与“一学三讲”、“法律六进”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3、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在总结历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既要灵活运用好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积极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精心组织法制文艺节目、法制动漫、法制影视,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要注意发挥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的作用,形成合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上报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于12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5163039、5110148,(传真):5110148。
附:1 、2006年新北区“12·4”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标语
2、2006年新北区“12·4”法制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宣传统战部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7年新北区“12·4”法制宣传活动
宣 传 标 语
1、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2、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5、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6、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7、学法、用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8、坚持宪法原则,维护稳定大局
附件2:
2007年新北区“12·4”法制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2007.11
法律咨询
法制讲座
法律知识竞赛
法制宣传
其它
组织法律咨询场次数
参与法律咨询活动人员数
接受法律服务人数
发放法制宣传材料数
举办法制讲座人数
参加法制讲座人数
举办竞赛次数
参加竞赛人数
发放试题数
回收试题数
悬挂横幅标语数
张贴宣传画数
展出法制宣传图板数
更换法制宣传栏目期数
组织法制文艺场次
注:请将统计表于12月20日前报区司法局。
主题词:开展 “12·4”法制宣传 通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 2007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