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及2007年工作思路
新北区司法局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一个加强、狠抓两个重点”,围绕平安创建、法治创建、“五五”普法启动工作的主线,着力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继续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动员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我区总的工作面貌是:新老职能同发挥,面上工作与基础工作齐奋进,按预计要求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和成效。
一、为创建“法治新北”打基础,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1、争取主动,认真部署“五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
在“五五”普法规划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考虑到今年法制宣传工作不能出现阶段性的空白,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普法工作的惯常要求,对照《常州市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常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我们印发了《2006年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下达了今年法制宣传工作任务,提出了推陈出新的工作要求。为使基层法制宣传主管部门 对“五五”普法启动准备工作早作安排,我局起草了《在我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按区领导的部署,在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后,全区适时召开了“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对基层及各行政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要求,为各镇、街道“五五”普法的启动拉出了框架,作出了铺垫。
2、常抓不懈,普法日常工作不放松
在普法工作不出现断档,保持连续性的指导思想下,我局在布置各项工作的同时,一着不让地要求基层司法所抓住有利时机,按照本地干部群众学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新颁法律及时宣传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各镇、街道能在区实施新一轮普法规划前后,争取主动,积极行动,或独自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搞讲座辅导,面对群众法律咨询,印发普法资料,从年初开始,宣传教育活动和往年一样蓬勃开展,有声有色,重新组建了“法治宣讲团”,特别是我区大力开展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全国第六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到早发动,早部署,全面启动,统一行动,部门联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高新区报开辟了法制专版,此次活动中,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这一契机,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开展实用性强,又切实贴近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和平安新北、法治新北建设工作实际的 “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区政协组织了政协代表和区司法局在12月1日到罗溪镇联合送法下乡,区外经局送法进外企,12月4日区司法局与龙虎街道在龙虎综合市场共同举办以法律援助送温暖为主题的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发放了近500余份宣传资料,区教育局和新北区交警大队联合发放了54000份致全区中小学学生、家长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公开信;交警大队还组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进机关活动,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又联合区司法局针对药品安全管理法采取以案说法、广场宣传、讲座等形式从12月下旬到2007年1月中旬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薛家镇继续发挥电影夜市的独特作用,继续放映了25天的电影夜市;河海街道的河海社区与常州工学院联合送法进社区等等。
今年全区共组织宣讲法律知识讲座57场次,受教育11036人;举办法律咨询90场,参加活动718人;接受咨询服务2261人;组织送法下乡54次,参加活动18509人;举办法律知识培训46期接受培训人3965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0次,参加活动3061人;组织法制文艺演出28场,观看演出群众65800人;更换法制宣传橱窗(宣传栏)407块,展出法制宣传图版759块,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普法氛围。
二、巩固“平安创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1、持之以恒,促进全区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我区在构建区镇两级调处中心已在全市领先一步,两级调处中心在党政领导的直接参与支持下,面向群众,积极化解纠纷,尤其在调处疑难群体性纠纷和历史积累纠纷上,走出一条新路子,形成了新北区调处中心的工作特色,其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已在全市会议上交流。我们结合全区群众矛盾纠纷和上访的形成的形势和特点,认真分析总结,在提高、规范和提高效率上出新招,求突破。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大调解机制,今年我们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印发了大调解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要求:强化协调机制,整合调解资源,规范调处行为,健全预防和处置机制,争取实现大调解机制建设的新突破。我们对开展工作扎实,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的单位给予充分肯定,区调处中心率先做到需区领导接待群众的不回避、需经听政程序调处的不走过场、大调解规定“动作”不走样、工作台账记录不停止。年内,区调处中心接待来访437批1764人次,劝阻群体性上访46批612人次。对每件来访做到都有来访登记,有接待分流和劝说解释。尤其在区镇两级历史积累的疑难纠纷的调处上,调处中心负责人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调处意见,供党政领导参考,在征得领导的支持下,一些久拖难解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疑难纠纷迎刃而解,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显示了大调解促进大稳定的优势地位。
对镇级的大调解中心以考核为手段来抓规范化建设。年初就将大调解工作百分考核评分细则下发,使各镇、街道全年的大调解工作围绕考核目标规范运转,年底结合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对各镇、街道的大调解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使全区的大调解工作在规范化中得到了提升。
2、坚持不懈,推进基层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大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基础上再发展,再创新,而人民调解是预防矛盾激化的“第一道防线”,虽有长期的发展基础,但创建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在全区仍存在较大差距。根据省司法厅几年来部署要求,我区每年都提出创建要求,在龙虎塘街道和村两级调委会创建初具规模的基础上,我局加大创建力度,年初按照典型引路的工作思路,召开了“创建规范化调委会”现场会,再次向全区提出了创建要求。会后,新桥、薛家、罗溪、春江等镇和三井街道的创建工作有了新起色,在设立调解室、标识牌的悬挂和公示内容上墙等“六有”“四规范”方面及时拿出创建方案,并付之实施。全年来全区基层调解组织受理和调解民间纠纷1376件,调解成功1288件,调解成功率为93.6%。
3、精心指导,促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考虑到社区矫正是一项今年实施的全新的刑罚执法职能,工作要求高、法制性强、工作内容多且活动形式新,而工作队伍相对力量不足,工作人员认识尚不够到位,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为此,我们紧紧围绕建立: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提高矫正工作质量为重点,以充分体现法治化、社会化、人性化的理念,提高上下主管部门、矫正工作者的认识,摆正自己的位置,逐步实现规范运作。目前,全区在册矫正对象人数共107名,其中判缓刑的68名,管制的2名,假释出狱的10名,暂予监外执行的5名,剥夺政治权利的22名。他们的罪名分别触犯六个类型,其中侵犯财产罪34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0名,危害公共安全罪17名,贪污贿赂罪11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9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名。为了有效地发挥基层矫正专门队伍的作用,规范运作,我局先后在西夏墅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作现场会”、在司法局组织业务骨干培训以及在司法所长工作例会上要求各所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和社会志愿者的力量,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求得工作上的资源整合。在各矫正办的积极组织下,共有165名加入了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队伍,他们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80名,有27名接受了社区矫正专题培训。各矫正办通过对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谈话教育、送教上门(心理咨询矫正1名)等方式,从生活上关心他们,认识上提高他们,谋职上帮助他们,心情上理解他们,使之有稳定的服刑情绪,稳定的工作环境、稳定的经济来源,创造有利于改造的社会环境。目前,罗溪等9个矫正办都做到了要求服刑人员每周电话汇报一次,每月有书面汇报,并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离家外出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矫正档案坚持做到每人建一份,应收录内容符合规定要求;与家庭和工作单位都签订帮教协议。有3个镇(街道)都对家境贫困对象在年底走访慰问,送上生活必需品、救济金,对1名特困对象办理了低保手续,29名落实了责任田,另有2名帮助落实了工作岗位,极大地稳定了他们的服刑情绪。经努力,有8个镇创办了公益劳动基地,2个镇落实了教育基地。通过基层矫正工作实践,初步形成了:体现人文关怀,突出教育管理,辅之以困难帮扶;体现改造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突出转变人、塑造人,辅之以适度管理手段;体现整体统一管理与因人而宜施教相结合,突出矫正效果,辅之以灵活的管理方式的工作经验。目前,扣除已经期满解除矫正的,现98名社区服刑人员大都思想稳定,遵守矫正规定,服从管理。但在如何寻找适合他们身体、心理接受程度的公益劳动项目和坚持每月一次矫正对象100%参加集中学习制度执行上,仍是困扰各矫正办的难题;如何对个别态度消极、情绪逆反的矫正对象做过细的转化工作,使之安心服刑,配合矫正,真正弃旧图新仍然是摆在各矫正工作者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
4、帮教安置,抓住重点
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上,我们要求完善区、镇、村三级帮教网络,对每个回归人员要求建立帮教小组,按季进行走访谈话,摸清思想行为表现和就业生活情况,尤其对“三无人员”要重点帮扶,防止他们消极厌世,重走“老路”。今年全区衔接登记回归人员77人,帮教74人,安置66人,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是96.1%和85.7%,回归人员重新犯罪对象为零。
5、全力推动,加快民主法治村(社区) 达标创建速度
为适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今年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率要达到60%的要求,我们针对全区165个村委(社区)创建率不到10%的状况,认真研究如何坚持创建标准,加快创建步伐,赶上全市发展进程的对策,年初确定了工作思路:在创建方式上分两批申报验收,非经区验收合格,不轻易报送市验收;在创建手段上,发挥司法局与镇(街道)、村(社区)三方积极性,司法局协同民政局加强业务指导,镇、街道加强组织推进力度,各创建单位有具体创建安排,抓创建薄弱环节。司法局在指导上做到了及早将创建应做事项下文件,会议布置,并深入到镇举办的培训班上作详细讲课辅导,在政法委组织全区村主任培训班上又再次作辅导,并把创建工作具体事项编入书本资料,发给村干部查阅。司法局坚持逐村逐社区现场指导,在每个镇培植一个典型,让其起到辐射带动作用,以利全面推动。经各镇司法所努力,首批命名了46个民主法治达标村(社区),并给予挂上铜牌。其中有16个单位获得了市级民主法治村的命名。十月份,全区63个村(社区)又开展了第二批申报命名,全年70%的行政村和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要求。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
6、悉心培植,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去年,经各司法所的努力,在各镇、街道党政领导的直接关心支持下,我区9个司法所全面建成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准备,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新的台阶。我们一方面在工作例会上强调了在硬件建设上,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尽快解决办公设施问题、人员编制问题、经费保障问题,另一方面在软件建设上,要规范业务建设,按制度管理,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防激化、创四无”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司法所人员调解能力和调解效率。
为了完善制度管理,加大目标责任制考核力度,今年初,我局出台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百分考核表,明确对各所进行平时月度记录,年终检查考核,以此作为对各司法所各项工作综合评议的依据,也是评选先进的依据,从此改变了我区对基层工作无检查、无考核、评选先进靠印象的状态,对各司法所开展工作情况有了衡量手段,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我们在工作例会上通过交流工作,达到相互了解工作进度,互相取长补短的作用,以利促使先进带后进,后进赶先进。经上下一致努力,年内西夏墅、孟河、罗溪有三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7、积极进取,拓展法律服务渠道
创建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我区面临着打造硬件、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增补软件等项创建任务。业务上要加强与区工会、妇联以及各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的协调配合,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打造法律援助品牌。一年来,区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件,其中民事案件23件、刑事案件34件受援人数64人。按省司法厅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创建标准,在区政法委和区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硬件建设上提供了强大支持条,也为我们争取创立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品牌打下了物质基础,使我区群众有了更为宽敞舒适的接受服务的环境。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区中心已在下半年申报省规范化援助中心,并接受了省领导的检查验收。
关于2007年工作思路
07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总目标,全面实施省司法厅提出的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施“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这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纲举目张的总抓手。结合我们新北区的实际工作,07年将围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六大项领先的工作目标来实施这项工程。在各司法所内以抓自身特色工作为重点,树典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一、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特色和优势。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主动、及时地调解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物业管理、拖欠职工工资等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要加强调委会特别是村(社区)调委会的建设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机,进一步发挥农村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筑牢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全面建立调委会。继续按照省司法厅提出的“六有”、“四规范”、“四落实”要求以及“全省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按照分级培训的规定,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区法院共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诉讼阶段的作用。充分利用调解网络,健全矛盾纠纷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重点抓住基层民间纠纷的调解率不低于95%和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确保两个考核指标符合上级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加强对生活特别困难、因暴力犯罪判刑、有严重精神疾病、保外就医且不遵守规定、参与邪教活动、老上访户等六种重点犯罪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继续抓住矫正工作的试点,瞄准热点,突出重点,攻克集中教育和集中公益劳动、季度评析等难点,规范运作。积极探索矫正工作规律,争取在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困难帮扶及评议解矫等几个环节上,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办事,不出现工作疏漏和原则性弊端,摸索出我区矫正工作符合要求、切合实际的工作经验,努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进程。探索和推进对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类教育,扩大对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面,增建公益劳动基地和教育基地,丰富公益劳动项目和学习教育内容形式,使劳动参与者乐意,接受劳动服务单位欢迎,劳而有获;使学习形式多样生动,有针对性,学有长进,努力把矫正对象在较短的时间内改造矫正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要加强对各矫正办常规工作的检查指导,预防工作偏差;发现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三、大力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协调各地各部门制定并组织事实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对还没有出台五年规划的,要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制定出台;已经出台的要继续细化方案,抓好组织实施。除了要敦促抓好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外,还要加大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教育引导作用,促进社会和谐。要注意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对法制联络员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行全面培训,为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培养骨干。探索为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供帮助的实践经验,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为党政中心工作服务。年内着重抓6中重点对象中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的普法教育。建立普法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年度考评。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今年主要抓住建立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时机,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以此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努力创新形式,增强实效。
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坚持创建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完善创建措施,在确保创建命名达80%的前提下,不片面追求创建指标和速度而降低创建质量。组织力量重点检查、重点指导,重点扶植,确保全区创建工作提升水平,力争高标准形成一批法制健全,管理民主、依法治理、群众满意的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
四、努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重点是落实首次见面谈话教育,摸清回归人员是否属于“三无人员”,初步掌握他们的思想情绪、家庭社会关系、就业打算和生活困难情况。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力度,重点是对每人落实帮教小组,非常时期的走访摸底,有针对性地开展及时的帮助教育。要拓宽此项工作的视野,整合社会资源,要借助于全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动员他们共同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争取物色有条件的地方,兴办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逐步扩大到全区各镇、街道,不断增强安置帮教的效果。
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1、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做好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核、指派、督办和援助费的及时结清工作,争取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
要努力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明年的法律援助经费增加政府投入,要突破几年来5万元的标准,使之达到8万元。要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是尽可能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同时对内要进一步坚持法律援助各项制度的落实,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行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2、规范法律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及时有效地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要继续做好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服务的工作,严格案件登记、指派、收费制度,做好省司法厅新出台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办法》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收费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纠纷和案件,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在案件范围和个人申请条件上作适当放宽,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有力的维护。
六、坚持不懈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规范化达标工作,以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内部管理为手段,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目标。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大力营造学习氛围,扎实开展教育和普及活动。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司法部印发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引导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质。要通过学习培训、对照检查、认真整改,使全区司法行政条线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严肃纪律,加强管理,管好队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