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目标任务 实施“争先创优”工程
——新北区司法局
2007年新北区根据省司法厅提出“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和市司法局提出的“争创八个前列,总体全省领先”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新北区的实际情况,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即以“创新、诚信、效率”为主题,围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六大项工作,实施争先创优工程。创优的总思路是: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创特色工作为为抓手,树典型,造亮点,推动新北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根据全年的工作目标,以“对标找差、全国争先”活动为动力,细化工作目标,狠抓措施落实。
一、抓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创新绩
今年以来,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市司法局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分析研究,加大责任意识,充分理解省司法厅放宽申请条件的社会意义,采取规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化解目标任务,对社会面加大宣传力度等多种措施,增加案件受理数量,提高办案质量。今年1-10月份,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107件(完成全年指标124%),其中个人申请类72件,法院指定类35件。接受法律咨询149件165人次,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名列全市第一,受到市局领导的大会表扬。援助中心服务量大幅度攀升有效维护了一批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涉及法律的后顾之忧,挽回了经济损失,降低了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发生率,促进了和谐新北建设。在贯彻省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中,我们注重围绕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案件受理量两个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为营造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我们利用《高新区》报刊的每月三万多份发送到机关学校、企业和全区各村、居委的社会影响,再添印三万份,印制成法律宣传专版,六万多份报分三批三种方式散发。由各镇街道司法所在本地向群众发送;由司法局牵头在西夏墅联合举办送法下乡活动;在六月份又举办了送法进“农民工公寓楼”的法律服务活动,以次来推动全区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以利逐步增加群众对法律援助制度的知晓度。二是抓援助案件诉前调解,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按照市中心关于《加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诉讼或仲裁前组织进行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我们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在受理援助案件后、诉讼立案前或仲裁前,坚持先调解再诉讼(仲裁)的做法,在受援人的对方所在地,组织调解活动,争取不上法庭,努力化解民间纠纷。除市中心规定的三类调解范围外,我们把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列为调解范围,对参与调解的组织者身份由调解委员会扩大到法律服务工作者。如调解无法进行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仍由受指派的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诉讼
农民工纠纷案是目前我区趋上升的纠纷,也是援助中心受理申请类案件的重头戏。今年受理的57件案件中有35 件属此类案件,占总受理量61.5%。凡受理民事纠纷法律援助诉前必须先调解已成惯例,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能站在困难群众的立场上,尽一切可能在诉前调解,形成赔偿协议,这样解决纠纷时间短、花费少,投入精力少。今年共成功调解10件申请类援助案,受援人对非经诉讼而调解成功的做法十分满意,同时也努力压降了民事纠纷诉讼率。三是抓案件审核新标准,努力提高案件受理率。按照省人大新通过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省中心有关会议精神,我们在受理审核过程中尽力做到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援人范围,保障更多经济困难的公民有机会获得法律援助。我们对农民工报酬和工伤申请案件一律开放“绿灯”,有援尽援。对外地农民工和本地人员一视同仁,按上级规定不审查他们经济状况、免除他们回家乡办证明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工受援对象,优惠照顾农民工的做法使当事人普遍感到常州新北区良好的法制环境。体现了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及司法厅文件精神的认真态度。今年民事纠纷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首次超过刑事指定类受理数,形成11比7,使一批经济困难、迫切需要援助的群众得到及时的法律服务,为我区和外地广大弱势群众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市司法局领导对我区法律援助的工作思路和创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二、抓基础,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工作求突破
去年我区已有四个司法所成功创建为首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我们认为这是全面提升我区基层司法所形象、改善办公设施、加强内部管理的一个很好契机。所以今年以创建为重中之重工作目标,根据省厅修订后的考核评定办法,以积极开展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切入点,重点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硬件基础建设,为此,新北区司法局向全区发出了“关于开展创建第二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司法所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意见》规定全面开始规范化创建工作,强调创建责任,营造“每所必创、创必成功”的氛围,及时对持有消极畏难情绪的所长打气鼓劲。司法局的工作重心也下移,统一了基层司法所和村级调委会台账,加强了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各镇、街道司法所实行讲座培训或面对面的实地辅导,围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具体分解,对创建现状存在的差距作详细的分析,梳理出创建薄弱环节,有的放矢提出创建的“主攻”方向,如在硬件上不硬,就与所分管领导协调,请他们在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施上提供足够条件,以利使基层所能借创建东风,改善办公条件;如在所务管理上等方面的软件上太软,则设法“推一推”、“拉一拉”、“帮一帮”,促使他们增强创建积极性和自信心,做到既鼓励,又鞭策,只许迎头赶上,不许原地不动。在不断发动激励之后,及时在新桥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对申报的春江、新桥、三井街道、河海街道四个所逐一分析创建中的存在问题,提出中肯的创建意见,以新桥软硬件建设的领先做法为榜样,要求各所寻找自身差距,努力缩短差距。在创建中,各所全力以赴,以创建为目标,尤其是新桥镇司法所在创建中投入了3.5万元经费,在原有基础上,电脑增加到2台,特意增添了复印机等硬件设施,使整个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和软件创建在全区处于领先位置;三井司法所,在重新认识创建的重要意义后,调整创建思路,将办公场所重新进行了调整,又投入了1.5万元资金装修办公室和调解室,使之达到省标;河海街道经区局的再三辅导和争取,在街道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办公面积十分紧张情况下,专门扩充两间房子供司法所使用,还配备了人员;春江司法所又在原来较为规范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精加工,面貌焕然一新。
三、抓亮点,完善“大调解”机制建设
在全力抓好区镇两级别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根据省“大调解”联席会议办公室(司法厅)文件精神,我们在建立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了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七个专项调解小组,又建立了完整的“五调对接”机制建设(“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和“纪调对接”),在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区调处中心设立了区法院巡回审理点,特聘了22位人民调解员,在每个派出所设了“人民调解室”,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把调解工作延伸至公、检、法和信访、纪检部门,成为社会稳定工作又一项新举措。目前,机构已经建立,各调解小组人员已配备到位,其中,法院和检察院的调解小组已进入接待、调处实际工作,三个轻微刑事案件顺利和解。从此,在我区进一步整合了解决矛盾纠纷的资源,加大了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实行多形式、多途径的调解方式。
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稳定、预防民间纠纷激化的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也是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对此“传统项目”不松不丢,既重视调解工作的成效,又重视调解质量。区镇两级全面地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召开人民调解经验交流会,在创建规范化所中查台账、看卷宗,营造深化、细化调解工作的氛围。经各调解委会的努力,全区区、镇两级共接待纠纷2853件,受理纠纷2373件,调解各类纠纷2212件,调解成功2139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为99%、96.1%。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大会上,有7个调委会、14个调解个人荣获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两个调解主任和1个调委会被推荐为省委省政府表彰。
四、抓贯彻,促使“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在完成去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启动后,为加快区“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步伐,为有利于全区普法工作实现有序化、经常化、规范化,制定了年度宣传计划,司法局面对区各机关部门今年等待观望的状况,在去年以法制宣传协调指导组名义全面辅导建立工作台账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了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培训班,以此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镇街道)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和联络员职责。我们积极履行司法局牵头组织职责,为各单位做好服务指导工作,设计制作统一工作台账,供全区各部门、镇、街道普法记载使用,使这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能在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努力,确保任务落实。
同时各地和各部门举行了各种有声有色的法制宣传活动。各部门、镇、街道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五月初司法局率先组织在西夏墅镇广场举行了大型“送法下乡”活动,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劳动局、民政局、交警大队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参与了送法下乡活动。39名人员参与宣传接待。6月26日又在春江镇的新华村专题组织了3家外资企业开展法进企业活动,;在6月份的农民工学法专题活动中,各镇、街道和部门充分利用各种途径,直接组织了电影深入村、社区、工地,薛家镇发挥法制电影夜市的作用,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其中禁毒宣传周,行车100公里,到达100个村庄,直接教育人次达20000人次,与央视法制频道《今日与法》栏目组联系,请他们来常州对农民组织法制宣传片专场放映,薛家的夜电影场场火爆,看电影消暑度夏,已成为当地村民及外来打工者丰富夜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一道文明亮丽的风景线。并得到了原省委书记李渊朝的充分肯定,区安监局在安全生产日活动中在春江镇新华村的农民广场举办大型安全咨询活动,场面相当宏大和热闹;区经发局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培训,并举办全区重点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工作座谈会;环保局和区委宣统部在溧阳联合举办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春江镇利用龙城讲坛在镇设点的有利时机,在龙城讲坛上举办了2次法制宣传专题讲座;大型禁毒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超市;春江镇、三井街道、西夏墅镇等地或发挥法制副校长、或邀请专业人士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报告会;河海街道天安花园成立社区未保中心,新成立的天安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将承担起宣传、贯彻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辖区范围内督查《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等工作,孟河镇的九龙村委法制宣传出新招,组织自编自排文艺节目在全镇演出、组织回乡大学生到各村搞一次义务法制宣传、购置高音喇叭播送法制节目,使多年消失的村头田间的高音喇叭又在九龙村里响起;区司法局和宣统部联合开展的《物权法》的学习和知识测试,将全区的法制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我们组织“送法下乡”活动7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910份,其中重点向群众散发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手册300多份、普法报纸专刊2000多份、法律知识读本210本,区镇两级公务员学习《物权法》活动,共有600人参加了学法考试。
同时在去年全面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基础上,我们一鼓作气,继续加大了创建力度,发挥司法局与镇(街道)、村(社区)三方积极性,司法局协同民政局加强业务指导,镇、街道加强组织推进力度,各创建单位有具体创建安排,抓创建薄弱环节。经过共同努力,十一月份,经区级审查验收,25个村、4个社被命名为第四批新北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全区90.4%的行政村和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要求。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
五、抓制度,谋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社区矫正是一项最新实施的刑罚执法任务,全区各司法所实施一年多来,虽积累了一定管理教育经验,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为了实现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规范化,让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者能遵循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精神,在实施日常管理、行为监督、矫正教育、帮助服务和考核奖惩等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按工作流程实施矫正,确保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根据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的规定,我们举办了第二期社区矫正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交流了各自好的做法。请来市局部门领导就如何加强规范化管理问题作讲座;请心理咨询师就如何运用心理学原理开展社区矫正作了讲座。我们根据平时掌握全区工作状况,就交付执行环节、管理教育环节、执行变更环节和执行终止环节如何做到规范化运作做了全面辅导,表扬了严格依法办事、工作迎难而上不断创新的先进单位,对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培训班上,大家对面临的共同难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如:如何创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问题;如何有效开展集中教育问题;如何制定恰如其分的矫正方案问题;如何做好个人档案问题,如何及时落实困难帮扶问题等。今年在全国推行的“监外执行调查摸底”活动中,我们积极组织各镇矫正办力量,经历4个多月,与检察院联手完成全区摸底,梳理清楚04年—07年6月30日内五种监外执行对象273人,对其中111人未移交的人员及时办理了登记手续,并列入矫正视线。经上下共同努力,截止十月底,全区今年接受社区矫正对象57人。对26人期满对象,各所按程序办理了解除矫正手续,公告解矫。现全区214名矫正对象大都情绪稳定,表现尚可,无一人重新犯罪。
五、抓防范,做好安置帮教全面衔接、摸底工作
今全区共计接受各监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54人,各镇安帮办及时做好衔接,将其纳入安置帮教工作对象,实行正常帮教管理。帮教率100%,安置49人次,安置率90.74%,重新犯罪率2.4%,为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创新管理模式,有效控制回归人员尤其是“三无人员”重新犯罪,我们大力推进回归人员过度性安置基地建设,在薛家和春江两镇企业的支持下,成功签订安置基地共建协议,结束了我区安置基地建设零的记录,突破了安置帮教工作的难点。
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工作是今年全省部署的一项艰巨且基础性任务,期间分四阶段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区涉及排查对象415名,经查实,全区现有刑释解教人员实际人数是387名,查无此人的38人,重新犯罪14人(占3.6%,低于规定比例2.4个百分点),正常死亡的3人。在区镇两级司法行政人员共同努力下,提前完成了摸底任务,受到上级的好评。
明年工作思路:
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一是要坚持完善现有法宣机制,发挥机制导向、规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区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抓好联络员队伍建设,以考核标准为抓手,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工作台账。二是要抓法宣的形式创新。坚持内容决定形式、效果决定手段的工作理念,抓紧“三大主题”活动的开展,落实“法律六进”活动,营造全方位拓宽、多渠道渗透、多层次铺开的工作格局。三是要突出五类重点对象的宣传。抓好培训、讲座、考试和资格证制度几大环节。确实提高各学法群体的学习兴趣和自觉性,真正学有所得,学有长进。四是坚持高标准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对剩余10%尚未申报验收的,要提出年内创建目标任务,重指导、重检查、重扶植,扎实推进,成功一批,申报一批,验收一批,防止搞花架子,走过场。
基层基础工作方面:一是要对未创建成功的1个所下功夫突破软档,克服弊端,消除疲软。争取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抓出成效。二是要以民调工作的新面貌为全区稳定做出新成效。抓住创建规范化调委会不放松、创建行业性调委会不放松,在我区逐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调解网络体系。要结合形势,在提高调解能力上下工夫,在两个百分点(调解率95%以上、成功率90%以上)上出成果,在镇村两级开展调解质量评定活动,组织各调委会调解协议书评比奖励,改变“重口头调解、轻调解文书收集、制作”的现状,促进调解活动的高水平、高标准发展。规范区镇两级调处中心建设,加大检查和督察力度,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月分析报告制度。三是要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作,重视落实市“两办”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在一季度完成全区社区矫正调研报告,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促使区委、区政府重视、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加大人、财、物在社区矫正上的投入,研究新的管控措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防范重新犯罪及恶性事件的发生,尝试心理矫正工作,推进矫正对象司法奖惩工作,严格季度评议工作,加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深化矫正示范点工作,争取在矫正难点上走出困境,出试点成果。对其他各所要抓好矫正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解决工作热点,扩大工作成效,弥补工作弱点和软档,消除工作“死角”。四是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完善工作网络,探索安置基地建设,进一步健全衔接登记制度、情况排查分析制度、与法院、公安部门沟通制度,加大帮教力度,在三个百分点(帮教率达95%、安置率达85%、重新犯罪率在6%)上下工夫。五是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提高法律援助受援面,尤其是善待农民工求助对象,优惠法律援助审核条件。坚持法律援助事项事先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降低诉讼率。
规范法律服务方面:要坚持全力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的工作理念,加强法律服务所诚信建设,规范法律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法律服务公示制度、办案质量反馈制度、跟踪服务制度,开展执业行为检查,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和创优评先活动,提升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
队伍建设方面:继续开展规范达标工作,以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内部管理为手段,抓好基层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明年初主抓司法所内勤的全面培训工作,使全区司法所的内勤工作上台阶,出新貌。通过学习培训、对照检查、认真整改,使全区司法行政条线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