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母婴保健工作情况的汇报
2008年3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我区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以“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两纲”(《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两规”(《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为准则,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全体妇幼卫生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们注重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妇幼保健工作力度,使全区妇幼保健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妇幼保健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1.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全面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所建设。区妇幼保健所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为解决区妇保健所多年来没有固定的业务用房问题,区政府专门调整安排业务用房1100平方米,落实装潢及部分设备配套资金60万元。2006年底,设施基本健全、功能基本完善的新妇保所正式投入使用。二是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实行母婴保健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许可证制度。我区11所卫生院均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魏村、安家卫生院病房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圩塘卫生院危房进行了改造。2007年孟河、薛家医院易地新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薛家医院建设项目成为我区第一家政府交钥匙工程,由薛家镇政府全额投资(总投入近4000万元)建成后交医院使用;孟河医院建设(总投入近3000万元)则由镇政府与医院各半承担。区财政对卫生院建设项目也列入预算给予专项补助(2006年200万元、2007年350万元、2008年500万元)。2008年,西夏墅、罗溪卫生院、春江镇中心卫生院、三井、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龙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大楼等一批建设项目将开工建设。通过开展“规范化防保科”、“规范化妇幼保健科”、“规范化计划免疫接种门诊”、“示范产科”等创建活动,使各基层单位预防保健科室业务用房面积得到了保证,硬件设施条件得到了改善。三是加强妇幼保健网底建设。根据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按照卫生、计生“两室合一”的建设模式,全面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活动。2005至2007年区政府连续三年将此项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区财政按照建成一个服务站3万元的标准落实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各镇(街道)按照不低于区级补助标准落实了配套资金。三年来,全区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共建成56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覆盖全区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已经基本形成。
2.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得到提升。目前,妇保所共有正式编制8名,现有编内工作人员7名,其中本科学历5名(在读研究生1人)、大专学历2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人;聘用临时用工6名。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的在岗工作人员共71人,全部考核合格,取得了“技术合格证书”。目前机构合格率、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100%。爱婴医院共有产科床位136张,基本满足了区内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为有效促进产科质量的再提高,我们开展了“示范产科”创建活动,三井卫生院、龙虎塘卫生院、孟河人民医院先后被评为“常州市乡镇示范产科”。
(二)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各项重要指标达到上级的考核标准。生命指标。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5.5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71‰。疾病指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1.74‰,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6.77‰,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0.67%。妇女保健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9.55%,孕产妇保健管理覆盖率为98.70%,孕早期检查率为90.53%,产前检查率为98.46%,高危孕产妇筛查率为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为100%,住院分娩率为99.29%,产后访视率为94.96%,爱婴医院年度复查评估合格率为100%。儿童保健服务指标。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为93.8%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95.9%,4—6月母乳喂养率为95.7%,托幼机构卫生健康建档率为100%,托幼机构保健合格率为100%。
1.不断强化两个系统管理工作,提高保健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建立了辖区内孕产妇系统管理联系卡、产妇异地分娩信息卡和委托产后访视的衔接工作制度,加强基层高危孕妇的筛选、管理、转诊制度和围产期保健工作。二是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在做好儿童日常保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体弱儿、高危儿加强管理。基层卫生院做到儿保医生进产房协助妇产科医生对新生儿进行监护。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依据《江苏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通过对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听力缺陷三种疾病的筛查工作来降低新生儿致残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加强“三网”监测信息管理工作。2002年我区成为江苏省省级监测点。为进一步提高“三网”监测质量,我们统一规范了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台账,以便于统计数据的归档和追踪分析;充分发挥网底功能,减少漏报,保证了台账和报表的一致性。及时对监测情况进行分析,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3.积极开展婚前保健服务工作。2007年区政府制定了免费婚检政策。我区组建了专门的婚前医学检查队伍,配备了基本的仪器设备,5年来共为5273人进行了婚前医学保健。
4.积极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及管理。一是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我区共有托幼机构27所,在园儿童8278人。每年对在园儿童进行两次健康保健、视力筛查。对托幼机构所有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查出有职业禁忌症者均按规定向各单位开出建议调离通知。二是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每年组织对一类园、合格园进行复查评估,并对示范园进行初评指导。三是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每年组织全区托幼机构园主任、保健老师参加《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培训,对全区130余名保育员进行上岗培训。2007年邀请江苏省保健管理专家对我区22所托幼机构的法人代表及保健工作负责人员进行保健知识培训。
5.积极开展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2007年制作宣传资料十四余万册下发到全区每一户居民的手中,提高了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对辖区内各厂矿企业工会主席及女工委成员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培训与宣传。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对每一村、社区开展育龄妇女健康知识咨询与宣传活动。
(三)妇幼保健工作保障力度得到加强
区政府成立了妇幼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接受了市政府组织的妇幼保健工作“两纲两规”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受到市考评组的好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国务院妇幼发展“两纲两规”的要求,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新北区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新北区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明确了五年内我区妇幼保健发展的具体目标措施。2006年,协调解决了区妇幼保健所业务用房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率,2007年区政府下发了《新北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意见》,落实专项经费,为全区结婚男女免费实施婚前医学检查。
二、存在问题
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妇幼保健需求,我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有些问题我们正在着手解决,有些问题需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1.妇幼保健服务有待加强。一是婚前医学检查率还不高。2003年全区接受婚检男女共4530人,婚检率67.46%,疾病检出率17.9%。自2003年取消强制婚检以来,每年婚检率仅为1%左右。2007年虽然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免费婚检,婚检率也仅提升到6.54%(2007年全年我区结婚人数3925对,实际婚检人数只有513人)。婚前医学检查率降低后,出生缺陷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上升。2003年我区的婚检率为67.46%,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31%,全区出生缺陷人数为9人;2007年,婚检率为6.54%,出生缺陷发生率为6.31%,全区出生缺陷人数为26人。由于婚检率的下降,短短四年时间,2007年出生缺陷发生率是2003年的2.73倍,上升了近两倍。二是妇女病普查率偏低。新北区育龄妇女数有13.5万人,按照三年查两头的原则每年应查妇女数近40000人次,实查人数仅23000人次,未完全达到普查的效果。新北区企业8414家,其中有女职工委员会的1183家,由于企业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意识不够,这一部分女职工的保健工作目前尚未正常开展。三是儿童疾病筛查力度还需加大。按照两规要求,“十一五”期间要开展全区托幼机构儿童视力筛查工作,由于是儿童自愿交费检测,要达到60%筛查率有一定的难度。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我区没有检测资格,由于市妇保院收费较高,目前仅对74.49%的新生儿进行了筛查,离90%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全区妇幼保健发展还不平衡。目前,三井、龙虎塘、孟河等地在当地政府的重视下,妇幼保健工作得到明显推进,三家卫生院顺利通过市级“示范产科”创建评估,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处于全区前列。薛家卫生院新建后通过加强人才的引进,已符合市级“示范产科”的要求。但从全区来看,各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部分卫生院工作场所、人员配置还不符合创建要求。各地妇幼保健工作的不平衡影响了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的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我们将从完善服务体系、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着手,努力提高全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对妇幼保健服务的需求。
1.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一是争创等级妇保所。适当增加妇保所工作用房,在现行编制精减的原则下,采取灵活措施,逐步解决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以符合等级妇保所的最低要求。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今年,省政府出台政策,对苏北等相对落后地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引进本科毕业生的,给予每人2.5万元的补助。为进一步提高卫生院人才质量,我们拟参照省政府的政策,建立基层专业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用于补偿基层专业人才的引进,以较快地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2.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法》宣传和执法力度。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医疗机构和有关人员履行《母婴保健法》的自觉性,提高群众《母婴保健法》的知晓率。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将《母婴保健法》纳入卫生监督统一综合执法内容,经常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活动,重点检查助产技术准入、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和出生医学证明内容,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将我区免费婚检场所与民政办理结婚登记场所相互衔接,方便结婚对象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进一步提高婚检率,降低出生缺陷率;二是加强两个系统管理。两个系统管理是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妇幼保健最基础性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系统管理流程,努力提高系统管理率,并逐步将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纳入系统管理。三是不断完善“三网”监测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区妇幼卫生工作网络,做好“三网”监测。根据常州市统一要求,逐步开展流动人口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四是全面开展妇女病普查,提高普查率。争取多部门配合,提高妇女病检查覆盖率,促进妇女病查治工作规范化,强化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工作,有效提高“两癌”早期检出率,达到普查真正目的,切实提高我区妇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五是全面开展新生儿听力和入托儿童视力筛查。根据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中“新生儿三种疾病筛查率达到90 %和视力筛查60%以上”的要求,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托幼机构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六是巩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依据卫生部《爱婴医院评估监督指南》和《江苏省爱婴医院评估标准》,重点规范产科的内涵建设和管理,加强事故和差错的防范措施,对全区爱婴医院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促进爱婴医院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落实。继续以开展示范产科创建为抓手,促进基层产科基础设施的完善,不断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
各位委员,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妇幼保健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推动我区妇幼保健工作的全面发展,为促进我区政治、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