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06〕155号)要求,决定成立新北区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杨平平 区长 副主任:徐靖德 区委常委、副区长 陆 敏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姚福建 区委常委、人武部长 王国庆 区党政办公室主任、机要保密局局长 委 员:郜 军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江天舒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凌建大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韦士章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赵 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施肇皕 区财政局局长 夏佐红 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局长 奚小震 区环保分局局长 茅雪鹤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张建坤 区农林局局长 蒋新耀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平 区国土分局局长 陆建华 区规划分局局长 金继英 区公安分局局长 党红旗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杨洪全 区交通分局局长 张玉泽 区质监分局局长 郑志荣 区药监分局局长 王 勇 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顾兮翱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 伟 电信区局局长 李强奋 春江镇镇长 王雪明 孟河镇镇长 薛翼飞 新桥镇镇长 徐前明 罗溪镇镇长 季晓东 西夏墅镇镇长 李少华 河海街道办事处主 李小平 三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国富 龙虎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在区党政办公室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预案管理、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