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
2008年,我区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全区2003年以来形成的政府信息全面收集、严格把关,及时公开、加强督查,努力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2008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工作机制,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明确区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查、发布和归档等具体工作;分管区领导经常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相关会议或活动并认真贯彻落实。区级各部门也成立了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相关处室参与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和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而构建了上下联动的组织推进体系。二是强化业务培训。2008年1月下旬,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电子文本上传及纸质文本归档等培训工作。2月初,启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区级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了培训,制定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10月份,组织区内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赴省委党校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三是完善配套制度。我区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08年度目标任务,相继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没有发生违规现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法主动公开。在对2003年以来我区形成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整理、分类梳理、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对照《条例》要求,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保密审查,规范编制公开指南和信息目录,注重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重点公布了发展规划、依法行政、应急预案、干部选拔使用、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民本方面的政府信息,不断加大对“人、财、事、物”的公开力度。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0条,其中政府文件和政府办文件共491条,占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67.2%;区级各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0条。二是畅通申请渠道。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通过电子信箱和书面信函等形式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并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明确受理机构、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在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后,高效办理,及时答复。2008年我区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均在10个工作日内圆满答复申请人。三是文本按时归档。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2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准确送交区档案局,均在纸质文件右上角盖红色索引号专用章规范归档;区档案局将其按十二类分别归档,以备群众查阅。
三、注重监督保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强化发布审查。为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查,针对文件签发和保密审查流程一致的特点,重新设计了发文单,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与发文单合二为一,严格要求每条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由拟稿部门承办人、处室负责人、保密审查人、主管领导以及网站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全部同意公开的才对外公布,特别注重审核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条例》的相关规定,杜绝发生泄密事件。二是强化监督机制。相继制定和严格执行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定期对区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并将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被评议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设有网站建设和维护专项资金,充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完善了查阅、复印、维护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按照《条例》规定,及时撰写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公布载体。除主动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外,采取多元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如在区档案局辟出专门区域,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政府信息专栏,摆放了服务指南卡片,在区政府一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及时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区规划分局建立了规划公众咨询平台,并在建设现场等场所公示规划方案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让群众及时知晓规划建设情况,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09年主要工作打算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区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及时更新,规范公开。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和连续性,依法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2.健全制度,严格执行。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对公开内容做到职责明确到人,措施全面到位,强化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并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3.严格流程,及时答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谨慎、及时规范予以反馈,既要维护政府形象,又要依法答复,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4.总结经验,强化宣传。在工作中,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积极向省、市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等信息。积极拓展公开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广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
二OO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