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江苏省公安厅、民政厅批准,同意成立常州市新北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有关条款规定,经协商,对常州市新北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名誉理事长
陆 敏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理事长
戴留观 区人大内务司法工委督导员
副理事长
凌建大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
冯国芳 区公安分局政委
秘书长
吴开钿 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原主任
理事
郜 军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江天舒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洪富兴 区经发局督导员
周志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民政局局长
施肇皕 区财政局局长
徐 丹 区总工会主席
曹 瑜 团区委书记
沈春英 区妇联主席
李强奋 春江镇镇长
王雪明 孟河镇镇长
薛翼飞 新桥镇镇长
徐前明 罗溪镇镇长
季晓东 西夏墅镇镇长
李少华 河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小平 三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国富 龙虎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监事
刘玛娳 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钱卫军 区财政局局长助理、综合处处长
周 晶 市公安局后勤处会计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