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北区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发挥技术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新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建新北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现就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域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领域。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安全、辐射与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 (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药品安全和职业危险、动物疫情、医疗救援等公共卫生领域。 (四)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反恐怖、反劫机、民族宗教、外事领域。 (五)经济安全类。主要包括金融安全、市场稳定、生活必需品供应等领域。 (六)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政府应急管理、政策法规、社会心理、新闻媒体等领域。 二、专家组成员的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可以从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公共事业单位中选定。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本人愿意参加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并遵守专家组管理有关规定。 (二)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决策咨询能力;其能力在某一专业领域或本地区域有一定影响,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能集思广益,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三、专家组的主要任务 为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家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一)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受委托,对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三)为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建设提供指导。 (四)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办理区政府领导或应急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推荐分工 (一)自然灾害类 区农林局负责水旱灾害、生物灾害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二)事故灾难类 区安监局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公安分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城建局负责建筑行业、城市道路(桥梁)、公共设施安全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交通分局负责公路交通设施安全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质监分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环保分局负责辐射、生态环境安全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三)公共卫生类 区卫生局负责传染病疫情、职业病危害、医疗救援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农林局负责动物疫情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药监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四)社会安全类 区公安分局负责群体性事件处置、反恐怖、反劫机、刑侦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民族宗教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外事办负责外事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五)经济安全类 区经发局负责市场稳定、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六)综合管理类 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社会心理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区司法局、法制办负责法律领域专家组成员的推荐。 五、专家组成员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专家组成员由各单位组织推荐,填写《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推荐表》,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区应急办。 (二)区应急办根据工作需要,选出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区应急委批准,纳入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组成员实行娉任制,每届任期2年。 (三)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专家组职能任务、基本条件和分工,认真做好专家组成员的组织推荐工作。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传染病疫情类每个领域推荐3名,其它每个领域推荐2名,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推荐表》(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一同报区应急办。 (四)各镇、街道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 联系人:朱益民,联系电话:85127055,地址:区行政大楼2楼应急管理办公室。
附件: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
推荐类别及领域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行政职务
技术职称
最高学位
毕业院校和专业
身份证号码
主要研究方向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手 机
电子信箱
个 人 简 历
主要研究成果及突出贡献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请将此申请表的电子版一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