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罗溪镇温寺村村庄建设规划调整的请示》(罗政发[2008]51号)文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报批的《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温寺村村庄建设规划调整》。
二、温寺村居民点规划范围保持不变,位于政泰路的东侧,京沪高速铁路的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16.73公顷。
三、同意调整的内容:
1.规划将居民点南侧次入口及道路向西移位,居民点道路与地下灌溉渠相结合,二者合一,减少建设成本;
2.规划将原有公寓房全部调整至现状河道南侧,原有住宅北侧;
3.规划在居民点中部安排部分普通户型,降低建设成本投入,解决部分贫困村民的实际问题;
4.规划将原房屋前后间距10.5米调整为12米,全镇统一。
四、《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温寺村村庄建设规划调整》是温寺村居民点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请根据详细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居民点建设实施,努力把该居民点建设成村容整洁、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居民点,为罗溪镇村庄居民点的聚集建设起到示范作用。
五、区政府原《关于同意罗溪镇温寺村村庄建设规划的批复》(常新政[2006]120号)作废。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