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新北区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新北区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发[2008]23号)精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方便质优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化解看病就医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根据我区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把整合卫生资源、优化机构布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深化我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根本措施,作为建立全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基础性工作,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构建我区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医疗卫生事业为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问题,努力实现全区居民病有所防,病有所医。
2.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各镇(街道)要把医疗卫生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责任,完善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卫生惠民工程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坚持统筹规划原则。按照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充分利用我区现有的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构建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4.坚持协调发展原则。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的原则,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广大群众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构建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全区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建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装备全面达标,卫技人员中级以上职称达5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60%,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医疗布局
在新龙片区,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北医院)按照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新院;区政府建设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体检中心于一体的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与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一并规划建设。在高新片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利用原国际学校改建市一院新北院区;三井卫生院按照二级专科医院标准在原地新建三井医院(同时挂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在新港片区,将原圩塘卫生院和百丈卫生院合并,新建春江人民医院(同时挂春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其余各镇(街道)按照省示范标准建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按1~2万人配套建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按5000人左右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我区三级医疗机构齐全、布局合理的服务网络。
(二)完善基础设施
继续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面积及基本装备全面达标。重点抓好十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工作。
1.易地新建西夏墅镇卫生院。项目规模:用地面积2.34公顷,建筑面积10083平方米,床位80张,总投资2800万元。2008年已开工,2009年上半年建成。
2.易地新建罗溪镇卫生院。项目规模:用地面积1.67公顷,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床位80张,总投资2500万元。2008年已开工,2009年底建成。
3.原地改造龙虎塘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规模:建筑面积6485平方米,总投资1300万元。2008年已开工,2009年上半年建成。
4.原地新建三井医院。项目规模:用地面积0.74公顷,建筑面积23500平方米,床位200张,总投资6500万元。2008年底开工,2010年建成。
5.将圩塘卫生院与百丈卫生院合并,新建春江人民医院。项目规模:用地面积3.33公顷,建筑面积16012平方米,床位120张,总投资3500万元。2008年底开工,2010年建成。
6.易地新建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规模:用地面积0.25公顷,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床位20张,总投资1200万元。2009年开工并建成。
7.原地改造新桥镇卫生院。项目规模: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2009年开工并建成。
8.建设新北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规模(含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用房):用地面积0.79公顷,建筑面积12745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2009年开工建设,2010年建成。
9.易地新建市四院(新北医院)。项目规模:用地面积8.4公顷,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床位1200张,总投资6.2亿元,其中一期工程床位500张,投资3亿元。2008年上半年已开工,2010年建成。
10.建设市一院新北院区。项目规模:将原国际学校校舍约5万平方米改造为门急诊大楼,并新建4万平方米病房大楼,床位600张,总投资3.75亿元。2009年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三)增强服务能力
1.加强人才培养。一是继续做好社区卫生人才转岗培训工作。2010年前全面完成社区管理干部、骨干医生、全科医师、社区护士、乡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并建立完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执业资格合格率达100%。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吸引高级人才向区内流动的政策措施,引导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中高级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逐步提高我区卫生人才队伍素质。三是完善挂钩帮扶制度。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医务人员到挂钩帮扶的市四院、市一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轮训或进修学习;充分发挥市级挂钩医院下派医生进社区的传、帮、带作用,切实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
2.规范服务行为。根据《常州市卫生系统各类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制定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服务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各项诊疗和技术操作规范。倡导文明行医,热情服务,对患者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制度,依据患者病情,首选基本用药和常规检查。强化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质量定期考核和通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实行医患沟通书面告知制度,公开患者投诉渠道和流程,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定期向社会公示医疗信息。
3.转变服务模式。一是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均增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所有村卫生室均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现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世代服务)等“六位一体”服务的功能转变。二是建立以责任医师为主体的全科服务团队,每个团队至少配备2名责任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生、2名社区护士。社区医生既坐诊医疗又上门服务,并开展电话咨询、预约和24小时全天候服务,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看上病。三是开展以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居家养老服务、慢性病的行为干预和健康教育等工作为重点的综合卫生服务,使60岁以上老年居民都拥有家庭医生。四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和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扶持政策,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传承挖掘孟河医派传统文化,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技术在预防保健和医疗康复等方面的优势。五是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二是完善一体化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站的“五统一”(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管理模式。三是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机制。全区按规划设置的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行政府举办、独立法人、财政差额补助型事业单位管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药品及主要装备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
(四)深化卫生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聘任办法,逐步做到根据院长(主任)的任职标准,采用公开竞争、择优聘任为主的多种形式任用院长(主任)。同时,实行院长(主任)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制定和完善任期目标考核办法。二是全面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聘用制度。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和管理规范,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进一步完善人事代理制度,努力形成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三是深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成本核算制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行单位对科室综合绩效考核和科室对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的两级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必须突出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等主要指标,逐步建立能真正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分配制度。
五、落实惠民措施
一是城区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面实行“六免二减”(即挂号、诊疗、一类疫苗接种、健康建档、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项目不收费,检查和治疗费用减免10%)及300种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并逐年增加基本药品范围和品种,适时在城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二是对全区低保和特困家庭人员给予“十免十减半”:门诊挂号、诊疗、注射,住院诊疗、空调、注射、陪客、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检查费用全免;急诊观察床位费、住院床位费、护理、手术、X线透视、心电图检查、脑电图、B超检查、血液透析、肿瘤化疗项目费用减半收取。三是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三免六减”:挂号、注射、观察费免收,透视、心电、B超、化验、住院手术费减免20%,住院床位费减免30%。四是在全区范围开展免费妇女病普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
六、提高保障水平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1.提高筹资标准。2009年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10元,2010年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260元。
2.加强基金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基金的预算、支付、结算和管理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3.控制医疗费用。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和监管力度,严格控制非目录内药品的使用比例,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努力减轻参合群众的就医负担。
4.提高补偿比例。随着筹资标准的逐年提高,不断调整优化补偿方案,逐步提高住院医药费用的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全区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及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惠民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分工协调机制,按进度要求共同推进卫生惠民工程。
(二)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区、镇(街道)要建立稳定的卫生惠民工程经费保障机制。(1)建立城市社区卫生公共服务专项经费。对城区三个街道基本药品零差率、“六免二减”、公共卫生服务分别按户籍人口每人15元、5元、20元标准予以补助;对社区全科工程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予以70%补助;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赁用房租金给予全额补助。(2)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2009年开始按各镇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标准列入预算,并建立逐步增长机制。(3)设立基层卫技人员引进资金。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高级卫技人才,引进所需经费列入区人才开发资金。(4)设立医疗装备专项补助经费。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补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添置或更新医疗设备,并重点向农村倾斜。(5)将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经费列入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向西部经济较困难乡镇适当倾斜。区政府对东部各镇(街道)新建或改扩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按不低于10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对西部四镇按不低于50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对城区街道无偿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并符合市规定标准的,验收合格后按每个站20万元标准以奖代补。(6)新建小区按规划配建的社区卫生设施,由规划部门在控制性详规中加以明确,建设部门出具公建配套意见书,卫生部门参与用房验收,无偿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考核评估制度。
区卫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考核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和违规收费等行为。要建立激励和淘汰机制,对完成任务好、服务质量优、居民满意度高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及时调整或予以退出。区政府每年对卫生惠民工程进行专项督查和审计,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予以监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