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环保在行动考核 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2009年环保在行动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2009年环保在行动考核评分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着力争先创优,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激励全区各级各部门开拓创先、争先进位,确保全区“环保在行动”工作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完成,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考评依据为《关于分解落实新北区2009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常新政[2009]38号)和《关于印发新北区2009年环保在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委办[2009]36号)及市考评结果等。 第三条 考评对象为《关于分解落实新北区2009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常新政[2009]38号)中所列各镇、街道及区有关部门。 第四条 镇、街道考核由环境信访、污染源达标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3项组成。其中前2项每项每月分值设置为100分。第3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年度分值设置为100分,按工作推进进度逐月按完成率来考核评分(见附表一)。各镇、街道综合得分为3项得分分别按20%、20%和60%权重折算相加。 环境信访考核,由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5%(20分)、越级信访量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20分)、重复信访量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20分)、结案率达到95%(20分)、满意率达到83%(20分)组成。 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得分=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比例÷5%×20(未下降得0分;下降超过5%得20分) 越级信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得分=越级信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比例÷5%×20(未下降得0分;下降超过5%得20分;未发生得20分) 重复信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得分=重复信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比例÷5%×20(未下降得0分;下降超过5%得20分) 结案率得分=当月结案率÷95%×20(结案率大于95%得20分) 满意率率得分=当月满意率÷83%×20(满意率大于83%得20分) 环境信访年度考核得分按全年统计值计算。 污染源达标率得分=达标企业数÷检查企业数×100 污染源达标率年度考核得分采用月平均值。 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得分=重点任务完成率×100 第五条 部门考核按市下达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来进行(见附表二)。 第六条 主要根据市“环保在行动”月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区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每月进行考核评分。 第七条 环境信访总量、污染源达标率考评由区环保分局负责,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评按部门职责分别打分,由区环保分局汇总(见附表一)。 第八条 对区各相关部门的考核评分,主要依据市扣分情况,按部门分工计算各部门的得分率后以百分制计算。 第九条 区政府每月召开“环保在行动”督查点评会对各镇、街道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在《常州高新区报》上公布。对相关部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会议通报。 第十条 设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奖2名,年度综合得分前4名的镇、街道,可参加评选。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区环保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2009年环保在行动重点任务考评表(镇、街道) 附表二:2009年环保在行动重点任务考评表(部门)
附表一:
2009年环保在行动重点任务考评表(镇、街道)
单 位
项 目
春江镇
罗溪镇
新桥镇
孟河镇
西夏墅
薛家镇
龙虎塘
街道
三井
河海 街道
考评部门
生态村建设
应得分
7
环保分局
实得分
环境优美镇
15
7.5
“五化三有”
3
农林局
“三清一绿”
5
小黄山复绿
10
明毅纺织停产
6
生活污水
接管工程
4
1
城建局
园区雨污水
管网完善
取缔非法
小作坊
2
养殖场整治
垃圾场整治
生态清淤
0.5
清水工程
(藻港河西支企业整治)
8
小流域整治
2.5
秸秆综合利用
示范镇
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新华村大气自动站建设工程
北童子河清临拆违
国土分局
小 计
29.5
43.5
37
46
39.5
9.5
重点任务完成率%
名 次
注:应得分数先按涉及的镇(街道)数将分值平均分配到各镇(街道),再将分值平均分配到每个项目;实得分主要依据市月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区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评分,单项扣分扣完为止
附表二:
2009年环保在行动重点任务考评表(部门)
经发局
新北工业园
常高新集团
生态创建
(50分)
50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30)
30
生态整治、修复工程(10分)
生态功能区保护(10分)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8分)
11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4分)
工业污染治理(24分)
23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14分)
生态清淤(5)
小流域整治(15分)
“市河清水”工程(100分)
45
工业废气防治(45分)
35
秸秆污染防治(40分)
40
扬尘污染控制
(15)
66
109
16
168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