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北区2009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财政所,各处室、会计中心,各相关单位:
《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颁发实施二年来,财政监督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绿化及水环境整治等项目的资金支出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了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强化财政监督,根据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30项重点工作安排,并经区政府同意,制定了《新北区2009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 跟踪审查项目
1、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的项目,由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发送跟踪审查通知书。各项目实施主体或属地管理单位接到跟踪审查计划表后,应将有关前期资料先报送区财政局:
(1)基础设施建设、绿化项目:项目立项批复相关资料、投资概(预)算及其它前期资料、会议纪要等;
(2)征地拆迁安置项目:红线规划图、前期调研的资金测算报告、拆迁范围内拆迁户名单、拆迁实施方案等;
2、未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的项目,应按照《新北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办理;
3、暂未列入财政监督计划,但属于省、市、区级重点项目的,或属于经营性地块收储的,如在年内实施,均追加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中;
4、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在项目开工、实施前及时通知区财政局,安排跟踪审查单位进场,协调跟踪审查事宜后,开展工作。
二、 专项检查项目
列入专项检查的项目,被检查单位应按区财政局的要求,提供与专项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和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数据,以及相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
三、内部检查项目
对区财政系统的内部检查(机关处室、区会计中心、各镇(街道办)财政所、个管办、收付中心等),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
因区政府的要求,本计划如发生调整,另行通知。
检查联系人:揭 新 联系电话 85127396
季国强 联系电话 85163102
附件:1、新北区2009年财政监督计划(外部检查)
2、新北区2009年财政监督计划(内部检查)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财政 监督 计划
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 2009年4月3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新北区2009年财政监督计划(外部检查) 项目实施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范围 投资估算(万元) 备注 一、 全过程跟踪审查 170092 省市重点项目 1 京沪高速铁路站场征地拆迁安置 451户住宅约156600m2,15户非住宅约90000m2 36811 新桥、薛家 新北工业园区 2 化工区化工管廊建设 化工区 7000 3 江边化工区顾村、前圩地块征地拆迁安置 598户住宅约193851m2,9户非住宅约12731m2 20738 城建局 4 水环境及老小区整治 汇丰二、三村、河海、兰翔新村等 1100 5 菜市场改造 前桥菜场及周边环境 200 农林局 6 小黄山生态复绿工程 3000 孟河 7 "三路四河"绿化工程 1847 8 肖龙港向北延伸段拓浚工程 1200 园区办 9 同仁苑二期安置房建设 建筑面积约40200m2 9600 10 电子园5#地块拆迁 438户住宅约115886m2, 12户非住宅约4888m2 37816 龙虎街办(08年计划,未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二期) 4000 火炬置业代建 社会事业局 12 新北区实验中学改造工程 4150 火炬置业代建 土地储备中心 13 软件园东侧地块收储(东径120东) 213户住宅约74550m2,1户非住宅约1000m2 29970 三井 城投公司 14 科技大道(新竹路-新竹二路)拆迁 60户住宅约18000m2 5760 龙虎街办 市政绿化管理所 15 电子园绿化提升 880 16 河海路月季景观路改造 220 西夏墅、孟河镇 17 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专项审计 5800 新增用地有偿使用费专项资金 二、 专项检查 1 民政专项资金检查 时间3月份、检查单位另行通知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财政票据检查 具体时间和检查单位另行通知 3 跟踪审查项目咨询成果再评价 具体时间和检查单位另行通知 4 人防资金绩效评价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安置房情况专项检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扩内需促增长专项资金检查 时间3月份、检查单位另行通知 项目及投资来源 1.《新北区2009年基础建设项目计划表》 2、《2009年新北区拆迁安置项目计划表》 3、《2009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30项重点工作及领导分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