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作风行风建设监督员的决定
各基层单位,各处室、区属局管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作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我区社会事业口工作的监督作用,广泛收集和听取各界人士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和各条线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研究,决定聘请下列16位同志为我局作风行风建设监督员,聘期至2009年底。
吴志远 周华军 刘玛娳 沈传宝 江天舒 史奇南
钱卫军 胡 明 李兴根 徐筱琴 韩志方 柳建纲
钱卫洪 陈琴华 包建民 耿昌明
附件:作风行风建设监督员工作职责
二○○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
作风行风建设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全区社会事业口工作人员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的情况;
2、以监督员的身份了解、收集社会各界对社会事业口作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各界人士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认真做好汇总、分析和反馈工作;
3、收集、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社会事业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协助做好日常监督、专项测评工作,参加局组织的有关明查暗访活动,及时与局纪工委、监察室沟通情况,积极提出推进作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谋私利,及时向局纪工委、监察室传递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反映社情民意。
6、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不随便在群众中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