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各条线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各基层单位,各处室、区属局管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事业口各条线的行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社会事业系统工作人员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一、教育条线“五条禁令”
1、严禁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严禁在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
3、严禁有偿家教和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文化补习活动;
4、严禁酒后上班值班;
5、严禁在工作场所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
二、卫生条线“五条禁令”
1、严禁收受红包、回扣和私自收费;
2、严禁在诊疗病人过程中接听电话;
3、严禁开具虚假医疗证明和泄露病人隐私;
三、文体条线“五项要求”
1、要深入基层,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2、要加大服务企业的力度,为企业培养文体骨干;
3、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要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
5、要关注民生,全面落实惠民利民政策。
四、计生条线“五项要求”
1、要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政策,不变相对应征金额减标降量;
2、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虚报瞒报信息;
3、要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程序;
4、要增强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
5、要勤政廉洁,提升人口计生干部形象。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