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计生服务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计生委“关爱万名农民女工,保障千家企业安心生产”主题活动,更好地为农民女工和企业服务,提高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该项主题活动,从而不断提高农民女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保障企业安心生产。
一、“主题活动”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
(1)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及其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2)各镇、街道所属的集贸市场,如长贸中心、月星家居、五金机电城、塑化市场等大型专业市场和农贸市场及其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3)灵活就业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2、服务内容
(1)开展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妇女病普查);
(2)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对持证对象主动发放《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3)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4)发放避孕药具;
(5)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
3、服务方式
以深入企业、集贸市场现场服务为主;对需要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对象较多的企业、集贸市场,各地要通过预约联系的方式,集中安排到定点机构进行孕检;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创新服务方式。
二、“主题活动”的工作要求
1、坚持重点、注重分类
明确重点服务对象为企业、集贸市场及灵活就业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对于参加常州市生育保险企业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以行政服务为主,重点做好服务内容中的(2)-(5)项,即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为持证对象发放《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做好宣传教育;其次要配合相关部门对此类人群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做好参加妇女病普查人员的数字统计。对于未参加常州市生育保险的企业、集贸市场及灵活就业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做好服务内容中的(1)-(5)项,主动做好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切实做好验证发证工作。
2、因地制宜、创新方式
各镇、街道计生服务站可根据辖区内企业、集贸市场的生产情况以及所属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状况,围绕宣传教育、办证验证、技术服务三个环节,采取集中服务与重点服务相结合、现场服务与预约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地开展“主题活动”。
3、部门联动、共同推进
计生部门要主动与劳动保障、卫生、妇联、工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坚持开展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妇女病普查工作中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各有侧重、互不重复的原则,实行部门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确保广大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安全、有效的生殖健康服务。
4、合理安排、有序开展
5月份为启动宣传月,各地制定好具体的实施计划,做好“主题活动”的宣传。6-11月为具体实施月,6月底前,对上半年已经开展过妇女病普查的企业、集贸市场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做好数据的汇总统计;6-9月,主要做好属地企业、集贸市场计划生育情况调查;10-11月,对调查出来的企业和集贸市场进行服务,并于11月底前做好数据汇总统计和总结上报。
三、“主题活动”的保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关爱万名农民女工,保障千家企业安心生产”主题活动是今年“阳光计生行动”推进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形成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突出宣传,正面引导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大型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对企业、集贸市场及其流动人口广泛宣传“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取得企业、集贸市场对这项活动的理解支持和流动人口参与这项活动的自觉性,同时要广泛深入宣传“主题活动”的工作进展、成果以及典型。
3、统筹安排,总结提高
“主题活动”是“阳光计生行动”推进年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要通过这次“主题活动”完善对企业,尤其是集贸市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从而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各镇、街道将“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分别于6月25日、11月25日前报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将对该主题活动进行督查,并根据各地落实的实绩进行奖励。
实施“关爱万名农民女工,保障千家企业安心生产”主题活动,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女工的惠民政策和保障企业安心生产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认真制订实施计划,扎扎实实推进该项工作,从而使实事办实、办好。
附件:1、2009年新北区开展“关爱万名农民女工,保障千家企业安心生产”主题活动情况统计表
2、属地企业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9年新北区开展“关爱万名农民女工,保障千家企业安心生产”主题活动统计表
单位 项目
单位
项目
发服务证情况
预约孕检情况
开展生殖道综合防治情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情况
备注
涉及单位数量
发放服务证人数
预约单位数量
孕检服务人数
人口计生部门服务情况
相关部门服务情况
放取环例数
人流例数
引产例数
其他例数
发放避孕药具人数
检查人数
患病人数
怀孕人数
后续服务人数
注:1、发放“服务证情况”指发放《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情况;2、“相关部门服务情况”指参加生育保险的流动人口;3、分别于6月25日、11月25日前以电子和书面形式上报区计生局
附件2:
属地企业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内容
企业名称
单位职工情况
是否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是否参加生育保险
职工总数
流动人口数量
女性流动人口数量
流入已婚育龄
妇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