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研究决定:
聘任朱加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卫生院副院长;
聘任李刚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圩塘卫生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的试用期为一年(自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止)。
二○○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