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了解新教师工作情况,把好教师入口关,对考核不合格的新教师实行淘汰,优化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就业的新教师进行见习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方式及有关内容、程序
考核依据:双方签订的见习期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应履行的义务。
考核方式:基层学校考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相结合,以基层学校考核为主。
考核内容:分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两方面。
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的基本行为规范,乐于奉献、敬业爱生是时代对教师职业的基本道德要求,是教师自身对职业行为的自觉要求。因此,对新教师的师德修养考核应以敬业精神为基础,以协调师生关系为主要内容,可采用个人汇报、学校组织座谈、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对查有实据的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及有偿家教等违反“八要十不”师德教风的情况要实行“一票否决”。
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要避免以考分作为单一评价标准,应从教学设计、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方法等方面来考核,还要结合该教师平时对教育教学常规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通过开一堂汇报课、出一份试卷、做一个多媒体课件或展示一份教案等形式进行。
4、考核程序:(1)个人提出转正申请,填写《常州市新北区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成员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等)对照岗位要求,对其一年来的教育教学作全面考核评价,并结合自评、他评的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3)学校确定考核结论后上报社会事业局;(4)对学校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社会事业局将另行组织考核小组通过座谈、查看有关资料、学生满意度测评、面谈等方式进行复核,对考核、复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将按规定予以解聘。
二、考核安排
6月17—23日 各学校校内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6月24日前 学校将考核转正表上报局组织人事处(不合格人员需附所有考核材料)
6月30日前 社会事业局组织考核小组对部分新教师进行转正考核复核
7月10日前 社会事业局公布转正考核结果
三、其他有关事项
对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新教师,从2009年8月起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并经社会事业局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
对见习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由个人委托保留在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面向社会求职。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表(请用8K纸正反面打印发至各新教师)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表
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工作时间
班主任或见习班主任
任教学科
年级
周课时
完 成 岗 位 职 责 情 况
(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个人成长计划
部门(级组)对新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评价
1.教育工作: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教学工作:
单位
意见
单位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