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有关单位: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局党工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派出两个指导检查组,加强对各基层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卞优文 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组 员:何耀平 区教研室副主任
指导检查单位:区实验中学、河海中学、泰山小学
第二组:
组 长:汪中良 区卫生局局长助理
组 员:朱良珍 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处科员
指导检查单位:常州华山医院
指导检查组的主要职责:一是参与所指导检查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参加或列席所指导检查单位相关会议,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把中央和省市区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指导检查作用。针对不同单位和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特点,分类指导。帮助所指导检查单位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形成工作特色。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三是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督促所去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高质量的专题研究报告。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局党工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指导检查组开展工作,加强与指导检查组的沟通联系,主动向指导检查组通报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同时,为指导检查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