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改善基层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促进全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现将2009年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人指标
分两批下达,第一批以医、技类为主,共39个(附件1);第二批以护理类为主。
二、关于引进办法
1、引进以医、技类为主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关于规范2007年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常新社人〔2007〕8号)(附件2),基本程序与2008年相同。
2、从今年起,引进以护理类为主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实行区级公开招聘,由局发布招聘简章,采用定岗报名、统一考试、按岗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关于基本条件
1、引进以医、技类为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适用《关于2006年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常新社人〔2006〕13号)(附件3),其中,除2008、2009届毕业生外,其他引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2、引进以护理类为主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条件以发布的招聘简章为准。
四、关于第一批人员引进的材料上报及时间
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局组织人事处:
1、《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毕业生、在职人员参加区级考核情况汇总表》1份;
2、《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毕业生参加区级考核申请表》或《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在职人员参加区级考核申请表》1份;
(上述三份表格可从附件2中下载)
3、拟引进人员的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④毕业生推荐表;⑤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⑥在职人员医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⑦所获各类荣誉证书;⑧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附件:1.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9年第一批进人指标
2.关于规范2007年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
3.关于2006年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9年第一批进人指标
序号
单 位
指标数
专 业
备 注
1
三井
麻醉学
4
临床医学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各1个
预防医学
医学影像学
B超心电图
2
河海
外科
放射科
3
龙虎塘
医学检验
新桥
5
百丈
中医学
6
圩塘
内科
7
安家
外科、妇产科各1个
8
魏村
妇产科
9
薛家
外科、妇产科、五官科各1个
B超
10
罗溪
内科、外科各1个
11
西夏墅
口腔医学
12
孟河
中西医结合
病理学
合计
39
附件2:
关于规范2007年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引进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
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维护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2007年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引进原则、适用范围、基本条件
与2006年基本相同,详见《关于2006年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常新社人[2006]13号)第一、二、三条;在引进毕业生应符合的基本条件中,增加“除2006、2007届毕业生外,其他引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二、关于引进程序
1、发布信息。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增人指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招聘简章,经局组织人事处审核后,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2、报名、资格初审及院级考核。各单位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合格人员实施初步考核,考核可通过基础理论测试、实践操作、考察等方式进行。初步考核后,各单位对各岗位报名人员逐个排序,按照局下达的增人指标,以不高于1:3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区级考核,同时将有关材料报局组织人事处复审。
3、资格复审。局组织人事处对照基本条件,对各单位上报的人
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以按院级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4、区级考核。局组织复审合格者以院(中心)为单位进行区级考核。
5、集体研究。各单位根据区级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按照增人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如某岗位上报人员均未通过区级考核而使岗位出现缺额时,可以按院级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再次申请参加区级考核。
6、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以按区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各单位将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区级考核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8、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者,经局研究后办理录用手续。
三、关于区级考核
1、考核内容
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实践技能两部分,毕业生重点考核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在职人员重点考核专业经验和实践技能。
2、考核方式
以院(中心)为单位,分岗位进行考核,采用面试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以专业基础理论测试(含典型病例分析)为主,实际操作则以各专业岗位的必备实践技能为主。
3、考核工作的组织
区级考核由局统一组织。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考核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由局从区卫生人才库中随机抽调5人、推荐单位2人(包括医院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骨干各1人)。各单位要提前与局卫生处联系,确定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
4、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和实际操作情况,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得分。全区按岗位类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单位可以录用,如进线人员与指标比例高于1:1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引进人员。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毕业生参加区级考核申请表
2、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在职人员参加区级考核申请表
3、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人员区级考核情况记载表
4、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毕业生、在职人员参加区级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常州市新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毕业生
参加区级考核申请表
推荐单位: 报考岗位: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照 片
(2寸彩照)
出生年月
学 历
学 位
政治面貌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学 制
执业资格类别及取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