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幼儿园:
为加强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根据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常卫基妇[2005]2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区16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初评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组 长:汪中良
副组长:顾 琰、宣建强
成 员:沈世来、赵敏娟、聂春雨
二、评估标准
《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
三、评估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与查阅台账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初评指导。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9月4日
小河中心幼儿园
西夏墅中心幼儿园
9月7日
魏村中心幼儿园
孝都幼儿园
9月8日
春江幼儿园
圩塘中心幼儿园
9月9日
罗溪中心幼儿园
吕墅幼儿园
9月10日
孟河中心幼儿园
9月11日
银河幼儿园
9月17日
安家中心幼儿园
薛家中心幼儿园
9月18日
龙虎中心幼儿园
新桥中心幼儿园
9月21日
三井中心幼儿园
藻江花园幼儿园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