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属卫生单位:
为全力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社会事业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区卫生系统组织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将《新北区卫生系统2009年“迎国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新北区卫生系统2009年“迎国庆”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庆60周年即将到来,为全面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和防御能力,坚决预防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保证医疗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国庆佳节,结合区安委会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区卫生系统组织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员行动,全力以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全力防止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行政安全事件发生;整治火灾隐患,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提高各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国庆6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卫生系统成立“迎国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茅雪鹤
副组长:朱蓉兰
成 员:汪中良 王福平 顾琰 秦建兴 朱良珍 沈世来
三、检查重点
1、医疗、护理安全;2、公共卫生安全;3、食品卫生安全;4、消防安全;5、药品安全;6、后勤安全;7、财务安全;8、车辆安全;9、人员安全等等。
四、实施步骤
“迎国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从2009年9月10至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18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部署,签订责任状,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强化宣传教育力度,为此次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9月18日至10月8日)。根据检查重点各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将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及自查情况书面材料在9月21日上午11:00前从网上报卫生处。局在9月22号左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坚决依法采取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各单位在9月28日前将国庆假日(10月1日-10月8日)行政值班表从卫生局办公网上报卫生处。国庆假日期间,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安全工作和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
(三)总结阶段(10月8日至10月10日)。
各单位要针对本次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认真做好书面总结,并于10月8日前将总结材料从卫生局办公网上报卫生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民群众期待,国际社会关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迎国庆”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国庆期间安全万无一失。
(二)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及早作出安排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医疗、行政等安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无小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到科室及个人。凡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节日期间,凡领导不力、组织失误、措施不到位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
(三)加强值班,强化报告。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保证一名单位领导负责带班,保证信息通畅。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到紧急、重大事件要反应灵敏,沉着处置,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重大群体事件及不稳定因素,要按程序在第一时间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国庆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随时报送。全体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脱(串)岗,不得私自换岗、调班,严格交接班制度,严禁酒后上岗。
附件:1、新北区卫生系统2009年国庆值班人员表
2、新北区卫生局2009年国庆值班人员名单
3、新北区2009年卫生系统“迎国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表
4、新北区2009年卫生系统“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国庆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整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