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相关街镇、园区、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科技服务力度,加强与镇(街道、园区)、企业和海归创业人员的沟通,增进了解,更好地做好科技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局领导重点服务制度(详见附件),并制定具体服务措施。
附件:1:局领导为镇、街道、园区服务联系表
2:局领导为重点企业服务联系表
3:局领导为海归创业人员服务联系表
二○○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