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年动员大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科技部门的工作效率,满足广大服务对象的要求,在原“三定”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科技部门工作的新安排,结合局系统现有人员状况,重新制定职位说明书。进一步明确每位工作人员、各处室、各单位的责任范围、职责内容,形成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同时严格执行AB角职位代理制,当A角人员外出时确定B角人员代理工作,从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方便群众办事。
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内如有问题,职位分工再作相应调整。
附件:《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局职位说明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