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现代教育技术硬件装备建设已达省二类标准,为我区教育现代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何发挥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设施设备的最大效益,为教育教学服务,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为进一步以教育信息化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大力发展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各校遵照执行,并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开创我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常州市新北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
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坚持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大力发展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不断提高新北区广大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为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建立以分管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现代教育技术(或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信息技术教研组长、学科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
2、学校制定的三年主动发展规划中要有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
3、逐步建立区域、学校两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切实做到对学籍、校产、人事等学校管理项目实施网络化管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培训效果。
4、设立现代教育技术(或信息)中心(处),成员构成为:管理人员(可兼职)、学科骨干教师、网络管理人员(可兼职)、信息技术任课教师等。数量要求为:高级中学:4-6人;初级中学:3-5人;小学:2-4人。
5、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区级以上各类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尤其要加强对青年教师队伍进行校本培训,学校在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考核中合格率不低于95%;使45岁以下的教师均能进行多媒体教学;35岁以下的教师均会运用网络进行教学,实现学科普及率和教师运用率达到100%,会熟练制作多媒体课件和网页的教师达到50%。
三、加强环境建设,提高使用效益。
6、按照有关规定保证现代教育技术经费落实到位,实现专款专用,促进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稳步发展。
7、努力达到常州市教育信息化实验学校环境配置标准,并积极创建省、市教育信息化实验(示范)学校,以创促建,以创促用,以创促研。
8、重视校园网站建设。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宣传学校,及时充实校园网内容,为教师、学生、家长提供服务平台,同时学校要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9、加强电教教材(软件)的管理和应用工作,切实做好电教教材(软件)征订工作,规范电教教材和学生录音教材的配套征订、推广、发放工作,发挥其对电教教材(软件)建设的支持作用,确保管好、用好电教教材(软件)。
10、充分发挥现有现代教育技术设施设备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杜绝闲置现象。
四、加强应用研究,提高整合水平。
11、确立校级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并有研究方案,并积极申报省、市、区三级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
12、积极参加市、区以上组织的现代教育技术竞赛等活动,并争取获得一定成果。
13、认真组织现代教育技术专题研究活动,专题研究活动要经常化、制度化、校本化、具体化。
14、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实践和研究,着重在信息化教学设计、网络资源的开发与运用、数字化校园建设等方面形成成果。
15、适时引进和推广新教育技术项目,如教师专业成长电子档案袋、学生学习监测评价系统、电子白板技术等,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应用的层次和水平。
16、着力推进校本资源库建设,努力创建出特色鲜明、功能明确、内容丰富的资源库。积极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切实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评价考核,提高工作效能。
17、对学科组工作和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时,都要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之一。
18、对于学校网络管理、电视台节目制作和日常管理、课件制作和软件开发、设备的日常使用与维护等相关工作,可核算成合适的课时或工作量。
19、每年要定期评选现代教育技术运用的先进个人或团体。在学校综合考核方案中要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作为考核的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