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全力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社会事业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各条线、各单位组织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现将《社会事业局“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条线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社会事业局“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
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庆60周年即将到来,为全面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坚决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国庆佳节,结合区安委会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从今年8月31日至10月10日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网吧及游艺场所组织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员行动,全力以赴,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提高各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国庆6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茅雪鹤
副组长:朱蓉兰 耿建国 卞优文
成 员:汪中良 潘晨光 臧亚东 匡伟民
魏少澄
三、检查范围、具体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检查范围和具体分工
1.教育处、基建装备办负责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
2.卫生处负责检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文体处、文化市场管理所负责检查网吧和游艺场所;
(二)检查重点
1.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情况;
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及消防档案建立情况。
5、安全疏散方面: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广播。
四、实施步骤
“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从2009年8月31至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8月31日至9月3日)。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部署,签订责任状,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强化宣传教育力度,为此次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局于8月31日前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到各条线并报区专项行动办公室(消防大队四楼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9月4日至9月24日)。教育文体局和卫生局对照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对基层单位和系统内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坚决依法采取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网吧、游艺场所等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会同有关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各条线于9月6日前将排查出的本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要目标”和“重要场所”名单上报局综合计财处,由综合计财处汇总后,上报区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实战阶段(9月25日至10月10日)。各学校和医院要着重抓好对学生和职工的消防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和单位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教育文体局和卫生局围绕国庆6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和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大检查力度,重点落实前一阶段排查出隐患的整改措施,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9月20日前仍不能整改的经营性场所,要及时发布行政命令暂时关停,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民群众期待,国际社会关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国庆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重拳出击,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教育、文化等手段,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什么方法对整改火灾隐患有效就用什么方法,千方百计地消除各种致灾因素。
(三)广泛宣传,加强检查。各单位要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师生的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教育文体局和卫生局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要实施监督,保证及时整改到位。
(四)畅通渠道,反馈信息。各单位要加大对国庆消防安全保卫期间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都要进行认真总结并逐级上报,做到边总结、边巩固、边提高。教育、文体和卫生条线分别于9月4日前、9月24日前、10月10日前将阶段工作小结和专项行动总结上报局综合计财处,局统一汇总后报区专项行动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报送。凡在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期间发生较大、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局将严格责任倒查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新北区“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国庆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整治表。
2、新北区“重要目标”监控对象监管责任分解表
3、新北区“重要场所”监控对象监管责任分解表